用法律手段遏製“台獨”、“港獨”(轉貼)

來源: 北美的老虎 2017-01-13 21:25:5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141 bytes)

最近,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姚鬆炎、朱凱迪及“香港眾誌”秘書長黃之鋒一行抵台出席由台灣“急獨”勢力“時代力量黨”主辦的意在分裂中國的活動,遭到台灣島內統派愛國人士以及香港同胞強烈譴責和圍堵。因此,“兩獨合流”議題再次引發各界的高度關注。輿論認為,為了防止和遏製“台獨”、“港獨”以及其他分裂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應該發揮國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威懾作用。

□“港獨”、“台獨”及其他分裂勢力正加快合流

“台獨”勾結“港獨”企圖在香港地區破壞“一國兩製”的正常實施,這已經不是什麽秘密。

早在2014年,香港非法“占中”事件就與“台獨”勢力脫不了幹係。“占中”發起人朱耀明及李卓人、鄭宇碩等人赴台請前民進黨主席、老牌“台獨”,很早就參與台灣的黨外運動,善於搞街頭抗爭、暴力圍攻政府的施明德到香港“指導工作”,為以黎智英為首的老中青“港獨”分子秘密授課,並進行沙盤推演,教“港獨”分子如何利用其掌握的媒體在香港編造虛假新聞攻擊和醜化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向他們灌輸“造反有理”理念,並以“台獨”運動的經驗與操作實務為例,鼓勵和教唆“港獨”分子如何借助國外勢力,效仿“阿拉伯之春”、“顏色革命”等為“占中”造勢。

並在施明德協調下,由台灣年輕的“台獨”骨幹,也是反服貿運動的組織者陳為廷、黃國昌、林飛帆等負責聯絡香港各高校中的年輕“港獨”分子和“港獨”組織骨幹成員,並邀請他們赴台灣進行反政府訓練。香港違法“占中”事件就是在“台獨”勢力的推波助瀾下愈演愈烈,最終不法分子占領中環長達70多天,妨礙民生擾亂香港,全社會民怨沸騰。

隨著民進黨在台灣全麵執政,“台獨”與“港獨”合流出現更加緊密和加快步伐的趨勢。

2016年10月,台灣“港獨”分子梁頌恒、遊蕙禎公然在立法會宣誓的場合發表辱華言論,在遭到包括兩岸及港澳地區所有愛國人士譴責並要求對其議員資格給予取消後,他們不僅不知悔改,還和香港本土民主前線的發言人黃台仰赴台,明目張膽地與“台獨”勢力勾結。而民進黨亦公開為梁、遊二人撐腰,在不承認“九二共識”的同時又妄想能壯大“港獨”勢力,與“港獨”勢力合作共同對抗大陸。

作為香港立法會議員的羅冠聰、姚鬆炎、朱凱迪本應該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遵守愛國愛港,但卻夥同“港獨”分子“香港眾誌”秘書長黃之鋒一行公然赴台出席由“台獨”勢力主辦的分裂國家活動。

兩岸及港澳地區主流輿論認為,過去,由於香港受英國殖民統治,台灣政黨對香港事務鮮少關心;回歸後,兩地由於頗感隔閡,台港大多僅處於民間性的往來之中。如今,兩地“獨派”想要進一步提升台港的“聯係”,這不僅僅會對兩岸關係造成幹擾,亦會令兩岸及香港三者間的兩兩關係變得更複雜。

從本次羅冠聰、姚鬆炎、朱凱迪事件看,未來台港“兩獨”在政治上的“交流”恐怕會增多,兩股勢力彼此互動勾連的情況亦會逐漸頻繁,這對於台灣社會乃至香港社會將造成大患,因此“兩獨”合流必須引起各方警覺,更有必要及早喝止。

□遏製“港獨”、“台獨”及其他分裂勢力合流需要法律發力

“我們經常看到‘港獨’和‘台獨’這麽囂張,哪怕是危害了國家安全,甚至公開分裂國家,我們也隻是來一句譴責或抗議,卻未能對其繩之以法。”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台籍博士生王裕慶表示,“港獨”組織“香港眾誌”的成員到台灣地區與“台獨”勢力串聯企圖分裂國家,之所以會如此囂張,就是因為國家一些本該可以適用全國範圍的法律,卻因香港的特殊製度而未能執行,進而導致很多早已企圖危害香港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個人與群體,得寸進尺,甚至一些“港獨”分子還妄想在內地用所謂西方狹隘的民主來炮製“和平演變”的發展。

王裕慶認為,隨著“台獨”與“港獨”發展越來越猖獗,國家有必要考慮把“國家安全法”與“反間諜法”及“反分裂國家法”等三大維護祖國穩定與國家安全的重大法律,依循“一國兩製”的原則,在支持港澳地區基本法相關現有法規下施行。而不應該讓這些事關國家安全等重大原則問題的全國性法律隻能適用於中國內地,而不能覆蓋到整個中國。

對於王裕慶的建議,天津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李曉兵教授也持相同態度。李曉兵表示,由於內地與香港製度不同,目前國家安全法還未適用於香港實施,這就使得很多“港獨”分子在分裂國家的行為上肆無忌憚,甚至於和“台獨”勾結。但是李曉兵也認為,既然國家安全法是全國性法律,按說應該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地區,因此,如果要遏製“港獨”等分裂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國家立法機關也就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決定將國家安全法等全國性法律列入香港、澳門基本法附件三中,或者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製定第23條立法,這應該作為首選。

王裕慶認為,其實讓三大法律覆蓋全中國有理論、法律依據,也有著國際範例。他說,以加拿大的魁北克為例。魁北克是加拿大的一個省,但是因為曆史原因,它卻享有類似於中國的港澳地區“一國兩製”,魁北克具有和加拿大不同的政治製度,但是無論加拿大政府怎麽尊重魁北克,其類似中國國家安全法的加拿大“國家安全情報服務法”CSISAct,“刑法”CriminalCode,“反恐法”Anti-terrorismAct,“緊急狀態法”EmergenciesAct,“國防法”NationalDefenceAct等綜合性涉及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都不會因保護魁北克的文化與製度而“法外開恩”。

甚至在加拿大國家安全的案例中,也在魁北克發生因傾向魁北克獨立的激進暴力團體“魁北克解放陣線”(FrontdelibérationduQuébec(FLQ))對外國大使與官員進行綁架撕票與製造多項郵件爆炸事件後,而不得不為維持社會穩定通過加拿大史上第三次的“戰爭規劃法案”(WarMeasuresAct),類似美國戒嚴法(martiallaw),以方便快速確實的維持當地治安與安寧,直到恐怖事件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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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講和鞋不講鬥爭造成港獨台獨囂張……胡溫和鞋論就是一個p -Omega123- 給 Omega12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3/2017 postreply 2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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