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有個專門的機構來針對中國人(包括台灣人)實行反分裂法了,像這種在電視上公開台獨,戰爭言論的人,

要隨時有機會就算帳,隻要他們一踏進大陸,根據反分裂法,立馬公訴。否則,你立個法,不執行,誰怕你。隻有這樣做,才是一個法治國家的行為。另外,像李登輝這樣的人,一旦他飛入公海,就可以派軍機“護航”到大陸,讓後起訴,隻有這樣做,台灣人台獨言論才會有所收斂,這隻是反對台獨的小小一步,比開戰要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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