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統一”與用武力手段消滅“台獨”
“和平統一”,是中國大陸的期望。障礙之一,是台灣要保留“民主政治體製”。統一後,“選舉”在台灣島內盡管照樣玩。為什麽要求“兩岸一起在製度上繼續進步”,“製度隔閡感” 消除的時候,才同意“統一”?
“發展出可以相信、可以相互接受的政治體製”,那一天不會存在。所以要實行“一國兩製”,“河水不犯井水,井水也不要犯河水”。
“和平統一”的障礙之二,是“中華民國”的國際空間。兩岸先要在“一個中國原則”下,走向談判桌談判。
兩岸談判的終極目標,是“和平統一”。任何形式的“台獨 一中一台 兩個中國”,都不是談判的標的。
《環球時報》警告說,解放軍奪台以小時計。美軍馳援不及,在美軍未到達之前就基本結束戰鬥了。
如果台灣在發展台美關係上,肆意踩《反分裂國家法》的紅線,大陸社會一定會強烈要求政府采取斷然措施,以武力手段徹底拔除台獨的毒瘤。
台灣海峽,對今天的中國大陸來說,已經失去了軍事屏障的物理意義。大陸軍力可以繞島一周,甚至可以從東邊進攻。
就算美國願意“協防”台灣,台灣海峽也已完全不是美國海軍可以耀武揚威的地方。 在中國近海,美軍已無優勢可言,中國的海基、陸基武器係統聯合作戰,足以對抗聚集起來的美國海軍。如果美國軍事力量襲擊中國大陸,美國本土必遭打擊。
當然,“中美對抗是全人類的災難”,希望永遠不要發生。要避免災難的發生,台獨勢力不要肆意踩《反分裂國家法》的紅線,美國不能給台獨發出錯誤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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