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樓下討論主權問題,分享一位博學鴻儒之觀點。
“領土問題和主權問題沒什麽可混淆的。兩者相當於土地和產權。
土地的權利有使用權,治權和主權三部分。
台灣問題中使用權沒有什麽好爭,那塊地方無論插什麽旗子,基本上都是現在的使用者繼續使用下去。
治權也基本上是割據還是自治的區別而已。
主權問題的本質是國際承認。
中華民國現在也就在那二十幾個用放大鏡才能找到的亞非拉小國麵前,才有些主權的樣子。”
“所謂中華民國,國祚從 1912 到 1949,共 38 年。
亡國後,國號被殭屍政權利用,從 1949 到今天,共 67 年。
冥壽竟比陽壽還長,真無恥!
國民黨說「中華民國是我」;
民進黨說「我是中華民國」;
騙老共說「中華民國」是中國;
騙世界說「中華民國」是台灣。
實際上,什麽都不是,隻是一隻變形蟲。”(by李敖)
PS. 由於ROC不是主權國家,親愛的國軍,不能享受《日內瓦公約》之戰俘待遇,充其量也就是個非法武裝。
這支非法武裝,昨天參加完艸閱兵,在回去的路上,翻車了......可憐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