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業十二項訴求見內!

茲提列下列12大訴求:

1、 新南向七國,簡化簽證申辦手續,免除觀光單位直接送外交部審查,於三天內發放電子簽證,一年可增加20萬人次。

2、 開放陸客以護照來台中轉,授權接待旅行社擔保72小時免簽,可以增加60萬人次。

3、 政府提出獎勵辦法,他國旅客來台旅遊至桃園以南停留2夜,以每夜給予貼補(美金40元),可以增加20萬人次。

4、 發放國民平日(週一到週五)旅遊消費券,可以增加100萬人次。

5、 取締非法(無牌)遊覽車、旅館。

6、 展延遊覽車及旅遊相關業者貸款還款期限。

7、 減免旅遊相關產業的營所稅、營業稅。

8、 配合新南向政策,補助導遊參加東南亞語係訓練費用。

9、 補助旅遊業拓展旅遊活動相關經費。

10、 同意旅遊相關業者放無薪假,政府補貼基本工資。

11、 準許「導遊+翻譯」模式接待東南亞旅客。

12、 減免陸客來台簽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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