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遊客24人在台灣的國道火燒車死亡慘案,案情有重大發展,桃園地檢署24日證實遊覽車駕駛艙有二瓶汽油、下層行李箱有三瓶汽油,幾乎可以確認是汽油助燃,「有如在車內投汽油彈」,一分鐘內讓全車陷火海;至於引發汽油的火種,初判是電線走火,但仍要等鑑定報告確認。
對於誰帶汽油上車?檢警研判,以蘇姓司機機率較高,因為起火點就在駕駛座旁,且乘客幾乎用不到汽油。
至於為何帶汽油上車,有人猜測可能是司機圖個人方便,擔心跑完行程太晚,開自己的車回家無處加油,放些汽油在遊覽車上備用;有人懷疑「蘇是不是有自殺念頭?」檢方表示,這些疑點都還要查。
桃園地檢署指出,大陸遊客團火燒車慘案,經採集檢體送驗,發現駕駛座二個破損塑膠容器(應為裝牛奶的空瓶)內的殘留物、駕駛艙和前側門的燃燒殘餘物,都有汽油反應,車內地毯上也有汽油反應;下層行李箱還有三個容器裝汽油,都沒被燒過,確認當天瞬間大火,是駕駛座旁的汽油被引燃。發現顯示汽油不但散溢在駕駛艙,甚至蔓延到前門樓梯走道。
檢方也確認起火點在駕駛座附近的車體前段,與汽油擺放位置接近,應該是機械電線走火,然後引燃汽油。
桃園辦案人員說,下層行李廂3瓶600毫升液體,從綠色和化驗結果研判是無鉛汽油,並透露案發隔天在司機座位後方,發現直立式底座完整、上瓶身燒熔的寶特瓶,裡頭殘留些許液體,複勘時再度從餘燼中尋獲壓扁、焦黑傾倒的寶特瓶,加上地上也驗出汽油成分,疑似遭潑濺,「案情急轉直下,不排除是人為原因釀禍!」
檢方日前解剖蘇姓司機遺體,因嚴重碳化、陳屍駕駛座附近,檢警在確認有汽油助燃後,研判司機在事故發生瞬間大火上身,立即失去意識或來不及應變,遊覽車在「無人操控」狀態下,行駛1000多公尺撞上護欄。
警消指出,事發當天,現場就聞到濃濃的汽油味,但遊覽車是用柴油,且底盤未起火、油箱口完好,為何會有汽油味,當時也納悶。
檢方指出,在確認駕駛艙有存放汽油後,將等火災調查報告出爐確定起火點、起火原因,才能釐清全貌。
桃園市消防局指出,汽油有瞬間助燃、擴大燃燒的效果,在密閉空間甚至會引發爆炸。遊覽車因空間狹小,一分鐘內就會濃煙滿布,嗆昏乘客,二分鐘內火勢擴大或會出現閃燃,逃生難度隨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