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時代中國慰安婦對日本提起的訴訟

萬愛花,中國“慰安婦”對日訴訟第一人。1943年6月到1944年初,年僅15歲的她先後3次被日軍抓去充當“慰安婦”,百般蹂躪,導致終生不育。

       1992年以來,她先後6次到日本東京、大阪等地,出席國際聽證會和控訴大會,並於1998年10月30日,與其他9位受害婦女一起,狀告日本政府對其造成的性暴力傷害,要求其謝罪並給予經濟賠償。
       不過,最早提起訴訟的不是萬愛花,而是劉麵煥、侯巧蓮、陳林桃、李秀梅4名來自山西省孟縣的受害人。
       1995年8月7日,4人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正式起訴,要求日本政府謝罪,並給予每人兩千萬日元的賠償,由此拉開中國“慰安婦”對日索賠的序幕。
       在1942年至1944年期間,駐紮在孟縣的日本軍將她們掠奪到駐地,長期監禁,進行輪奸,當時4名女性中年紀最小的才15歲,最大不過21歲。
       案件審理近6年,2001年,東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審判長柳田幸三聲稱“訴狀所根據的條約並沒有將國際法上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提供給個人”,也就是說,他認為4名原告沒有請求賠償權,並據此駁回起訴。
       同年,黃有良、陳亞扁、林亞金、陳金玉、鄧玉民、譚亞棟、黃玉鳳、譚玉蓮8名來自海南的受害者亦起訴日本政府,提出人均2300萬日元的索賠請求。二戰期間,他們在海南島遭日軍綁架,被迫成為“慰安婦”,並因戰時遭受性暴力,身心造成極大創傷。
 
1996年2月,山西省的慰安婦侯巧蓮和郭喜翠向東京地方裁判所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謝罪並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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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慰安婦問題上,因為絕大多數是被迫的,這就足以為慰安婦事件定性。 -金銀花葉子- 給 金銀花葉子 發送悄悄話 (172 bytes) () 06/19/2016 postreply 17:50:14

讚! -旺德福- 給 旺德福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19/2016 postreply 18: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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