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素珠是極端民族主義組織台灣民政府成員,可以根據影片起訴她犯了毀謗罪。

台灣目前還沒有反歧視法,應該促成立法院立法懲罰對於省籍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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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法律嗎?大鬧立法院,可以因為換政黨給放了。 -Dove2009- 給 Dove2009 發送悄悄話 Dove2009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9/2016 postreply 18:40:53

支持一下。 -區分大小寫已經存在- 給 區分大小寫已經存在 發送悄悄話 區分大小寫已經存在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9/2016 postreply 2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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