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集體自衛權當然可以看做是日本爭取國家正常化的一步,但是更直接的後果卻是日本取得了交戰權。不明白你說的

假設性問題指的是什麽。但是,是在解禁集體自衛權以後日本政府才獲得了在台海與美軍並肩戰鬥的法源依據,這一點可以否認嗎?

日本政府在費盡心力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時候難道沒有考慮到它比以前更有義務和美軍一同在台海流血?現在,坐山觀虎鬥對日本是更容易還是更困難?

聽其言,觀其行。客觀事實擺在那裏,日本已經為直接參與台海之戰掃除了法律障礙。為什麽一定要主觀地去判定那僅僅是日本的姿態?

其實,你隻需要回答一個問題:根據日本的法律,以前可以在台海參與戰鬥任務嗎?現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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