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美國之所以不敢訴諸文字,隻是口頭宣示,就是擔心中國強烈反彈。不訴諸文字,就隻是一種“傳說”,現在訴諸文字,不管是國務院,還是眾議院搞得,性質就變了。中國卻隻是輕描淡寫,沒有任何的強烈抗議,特別是最後一條,不正式承認中國人對台灣的主權。這已經是明目張膽地廢除了中美之間三個聯合公報關於一中的宣示。中國竟然不做強烈抗議,不召見美國大使抗議?難道麻木了?
在台灣問題的文字敘述上,必須毫厘必爭。美方這麽大的冒犯,中國竟然不反製?不還以顏色?台灣問題的現狀本來就是被更多模糊的不模糊的,成文的不成文的文字給定義的。美國通過把傳說訴諸正式文字,在改變兩岸現狀的定義。
美國的眾議院也是美國government(中國人理解的政府)的一部分。美國經常拿國會不是政府(administration),不代表政府忽悠中國。其實國會是比行政部門更大的政府。中國方麵經常拿美國國會不代表政府立場來自我麻醉。
上文有誤。最後一條是台獨版的,正式成文的沒敢用此用語,而是折衷版的“不會改變對台灣主權歸屬的立場”。特此更正。即使沒這一條,如此公開地幹涉中國內政,中國也應該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