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律師“組團”清算馬英九 狀告其牽涉3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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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律師“組團”清算馬英九 狀告其牽涉3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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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27 07:29 AM |隻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綠營律師“組團”清算馬英九 狀告其牽涉3大案

來源:觀察者網 
2016-04-27 10:43:58
 
a203.jpg 台灣現任“總統”馬英九還沒有正式下台,綠營清算的戲碼就已然上演了。

“台獨”組織告發馬英九三大罪狀

據中時電子報4月26日報道,“台獨”組織“永社”、“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北社”等成員與律師黃帝穎昨日上午赴台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暨限製出境聲請狀。

他們告發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擅自免除大巨蛋得標廠商遠雄集團的營運權利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擔任“總統”期間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泄密,涉犯一次“刑法”泄密罪及二次教唆泄密罪;另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踐踏民主,破壞法治甚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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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等人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馬英九

《自由時報》列出了更多案情細節,報道稱,關於黃帝穎所告發的“大巨蛋圖利案”,根據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於去年5月發布的“遠雄大巨蛋案”調查報告,指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規避正常議約程序,私下同意免除大巨蛋標案得標廠商遠雄集團,其法定應記載之營運權利金,以事後修改合約方式棄守台北市府權益,圖利遠雄。

與黃世銘泄密案部分,馬英九曾任“法務部長”,卻與黃世銘共犯泄密。黃帝穎認為,馬英九罪證確鑿,雖因“總統”身份不能起訴,但檢方仍應調查及進行證據保全。

財產來源不明部分,黃帝穎表示,根據媒體報道,前“行政院長”陳衝先前麵對“立委”質詢時曾表示,“總統說,他實際上每年的捐款都超過他所承諾的半薪。”

黃帝穎認為,因“總統”月薪為47萬6千多元(新台幣,下同),每年薪資應接近571萬多元。若捐款超過其半薪,亦即其存款應該至多隻剩285萬元,但依2011年“監察院”所公布馬英九實際每月存款超過48萬元,推算馬年度存款超過576萬元,差額高達291萬多元,此部分則涉財產來源不明罪,檢察官不該任意簽結,應立即命被告證明其財產來源是否合法。

聲請狀還指出,馬英九已近“罪證確鑿”,檢察官有對馬英九限製出境的法律基礎;而馬英九曾有美國綠卡,女兒更有美國籍, 且長年滯留美國及香港,馬英九一旦離境,將可以依親等事由滯外不歸,將造成司法訴追的嚴重障礙。

據風傳媒報道,“永社”秘書長、律師高湧誠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因案遭限製出境,甚至遭到羈押和多次延押,當時陳水扁遭法院合議庭認定應二次羈押和延押的理由,即陳水扁曾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稔”,而有逃亡之可能;而且當時裁定陳水扁延長羈押的合議庭更認為,陳水扁否認犯罪、批評司法,且“卸任總統,影響力未盡失,不能容任在外”。

因此,永社的律師團主張,當年法官裁定羈押陳水扁的理由,馬英九因刑事豁免權,於卸任總統後,檢方始可偵辦馬所涉刑事案件,而其時馬同樣具備“曾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稔,而有逃亡之可能”,且“卸任總統,影響力未盡失,不能容任在外”等條件,因此法院應比照辦理裁定將馬英九限製出境。

對此,“總統府“表示,不隨綠營律師的政治操作起舞。

清算馬英九由來已久

黃世銘泄密案曾為“馬王政爭”一環,作為王金平好友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先前就聲稱要限製馬英九出境。據《聯合報》報道,台北地方法院4月19日開庭調查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泄密案。柯建銘庭外表示,已提供證據,希望法官在馬英九卸任後,要求限製出境。柯建銘庭後受訪表示,陳水扁在2008年卸任當天遭限製出境,馬英九如今身係多案,有逃亡嫌疑,也該比照辦理。

事實上,懲辦馬英九的聲音早就在綠營內部沸騰,而追打馬英九的罪證也不是新鮮事。今年1月“大選”前後,親綠媒體開始為馬英九設計3個可能的“好去處”:一是美國,二是中國大陸,三是龜山。龜山的全稱是“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2010年12月,陳水扁從台北看守所轉到這裏,正式淪為階下囚。

2013年3月,還是醫生的柯文哲曾公開預言,“陳水扁的牢房要保留,以後馬英九還用得著”。如今,已經升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對馬英九依舊“念念不忘”。目前,柯文哲因大巨蛋處理不當,遭到藍綠同時追打,民調大幅下跌。束手無策的他,一邊哽咽流淚,一邊痛斥這全是因為馬英九當年所作所為遺留下來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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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資料圖)

國民黨前“立委”邱毅對《環球時報》表示,馬英九卸任後會“很慘”。綠營采取的第一招便是用“亂槍打鳥”的司法訴訟方式告人,告人是沒有成本的。粗略統計,馬英九目前已有100多起案子是被告。邱毅早在“大選”前就曾預測稱,民進黨執政後,“綠色恐怖席卷大地……軍公教人員將首當其衝,成為第一波被整肅的對象”,而他們最先的清算目標會對準馬英九和國民黨黨產。

風傳媒注意到綠營律師人前人後的“兩麵派”做法。風傳媒評論稱,陳水扁貪汙已經到了國際知名的地步,挺扁律師視而不見,卻拽著馬英九年度存款增加“291萬”為告發“事證”,就如同“綠委”追打“法務部長”羅瑩雪三年財產增加一千萬,無視“中研院”翁啟惠女兒持有浩鼎股票三千張或借名持股不知多少張一般,都是選擇性信賴,在這群“法律人”眼中,法律顯然不是公平的,法律是可以看政黨屬性與顏色收放的整人工具,恐怖的是,他們還總高舉著司法改革旗幟,理直氣壯不以為怪。

“永社”是什麽來頭?

據了解,“永社”在陳傳嶽律師號召下,於2012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並於2013年7月完成法人登記,全稱為“社團法人台灣永社”(Taiwan Forever Association, TFA)。
觀察者網注意到,“永社”官網也對昨日告發馬英九一事發布了新聞稿。新聞稿末尾提到,參與本次活動地除了作為“永社”理事的黃帝穎,還有所謂義務律師團成員律師傅馨儀、律師陳君瑋以及“台灣北社”社長醫師張葉森。
          
該社雖然聲稱宗旨為“促進台灣民主憲政法治永續發展”,但“其台獨”色彩頗為濃厚。觀察者網注意到,在其臉書官方頁麵,曾對民進黨改以“兩岸”定調“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提出批評。該社批評稱,為了討好中國大陸,民進黨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沒有切割“一國兩區”的說法。 

黃帝穎擔任民進黨中央黨部發言人期間,曾多次對陳水扁案發聲。2014年,陳水扁入獄將滿6年,傳出病情嚴重惡化的消息。據《自由時報》報道,黃帝穎表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對此至為憂心,已指示盡快尋求各種可能給予最大的協助,並鄭重呼籲馬英九政府應以陳前“總統”的醫療人權為考量,讓陳前“總統”盡快保外就醫,並進行居家療養。

即便卸任發言人一職後,黃帝穎也以律師身份為陳水扁進行辯護。據《聯合報》4月21日報道,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所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停審,黃帝穎表示,陳前“總統”經過榮總及長庚醫院的檢查後,根據依醫事鑒定報告內容,確實不能到庭進行訴訟防禦,有違“刑事訴訟法”注重被告人權的精神,“審、辯雙方武器不對等”,因此他認為“高院”合議庭“作出正確的裁定。”

就在不久前,“永社”和“台灣北社”聯合多家民間團體呼籲馬英九特赦陳水扁。島內有分析稱,此舉並非衝著馬英九,而是向馬上執政的蔡英文喊話,要求她實現深綠選民的期待。
 
 

所有跟帖: 

無底線的搞法,呆完在爭吵內耗中逐漸衰亡 -info2008- 給 info2008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7/2016 postreply 07:25:19

隻有民粹, 沒有是非, 畸形“民主”, 快速沉淪 -布哈林- 給 布哈林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7/2016 postreply 07:38:02

這不挺好的嗎,藍綠互毆,越激烈越好,如果哪天有人揭竿而起發生內戰那就是天賜良機了。 -fordelk- 給 fordelk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7/2016 postreply 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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