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的表象是不明顯的,所以看明本質是需要足夠智商的。
假如在已定讞判決的十年以上刑期的華裔罪犯範圍中征求民意,堅決主張打爛台獨的比例應該會比全體華人中的比例略低,但篤定還是占大多數。不必計較到辛旗這個層次和範疇(即是與他們本人的情況其實沒多大關係)。
這世上華人中和政治團體及權力機構相左齷齪的人不在少數。可說到打倒台獨卻是決無爭議的占壓倒多數。其實道理非常簡單就是上蒼易欺,法理難違。人人心裏都有一塊明鏡.恢複民族獨立解放和分裂祖宗江山社稷是有極其明確嚴格的法理定義。硬性改變就等於要打破世界上決大多數正常人們心中的法理準則,要引起和承受巨大的衝突和犧牲。這也就是這世界曆史上那麽多強大霸權帝國也輕易不侵略和分裂別的國家的根本原因(一般多采用支持個傀儡政權啥的)。
與台灣民眾子孫後代利益福祉計和平統一高度自治其實最為劃算,當然現實結果自做自受,不能怪罪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