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竹:太陽花學運能代表台灣民主嗎?

2014年4月8日,占領台灣“立法院”的學生領導人陳為廷、林飛帆召開記者會宣布,抗議學生將於4月10日退出議場。至此,在曆時21天之後,太陽花學運終於告一段落。
 
對於這次學生抗議運動,兩岸媒體因各自立場不同,持論也不盡相同;學界中人也因視角不同,而評價迥異。一時間,很難有一個完整的呈現。本文僅就三個最基本的問題,作一初步梳理:第一,學生占領“立法院”的行動是不是民主運動?第二,占領“立法院”行動是否違背法律?第三,台灣政治的未來走向如何?
 
占領“立法院”與民主原則背道而馳
 
占領“立法院”是不是民主運動的一種形式?為了避免雙重標準,本文把太陽花學運放在台灣的政治框架中來分析,僅用台灣的政治製度來分析這場學運的性質。
 
從形式上看,台灣的政治製度有很多自己的傳統特色,比如至今仍保留了傳統的五權憲法。但就其本質而言,台灣的政治製度類似於法國的半總統製,是對西方民主政治的一種模仿。在政治權力的五權中,行政權(包括“總統”和“行政院長”)和立法權居於主導地位,其餘三權在政治事務中影響相對較小。
 
這次太陽花學運的起因是“立法院”的立法行為,運動的中心也是在“立法院”。3月17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等8個委員會聯席初審《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國民黨籍“立委”張慶忠在混亂中宣布服貿審查超過3個月,依法視為已審查,送“立法院”院會存查,引發部分人士不滿。持反對立場的民間團體和學生在18日晚間突破“立法院”警衛,占領“立法院”議場,抗議《兩岸服貿協議》,由此揭開太陽花學運的帷幕。
 
從事件經過看,學生的抗議行動有兩個聚焦點:一個是反對《兩岸服貿協議》本身,一個是反對國民黨“立委”推動審議的方式和程序。
 
對於任何社會來說,立法機構的每個議案都會有人支持,有人反對,這是社會利益多元化使然,不足為奇。所以,台灣的某些群體,包括太陽花學運中的學生堅決反對《兩岸服貿協議》亦屬正常。但是,按照台灣的基本製度,不同社會群體可以通過不同形式表達自己的意願和訴求,但卻必須尊重立法機構的決議,因為這個立法機構是經選舉產生,在名義上是體現了大多數民眾的政治授權。如果每個社會群體都可以直接幹預或否定立法機構的議程,那就從根本上否定了立法機構的合法性,從而也否定了產生立法機構的民主程序。所以,太陽花學運以抗議《兩岸服貿協議》為由而占領“立法院”,不僅不具有民主性質,而且跟民主政治背道而馳。
 
抗議者的另一個理由是國民黨主導的審議程序有問題,有違“立法院”的議事原則。在代議製社會,立法機構的議事程序引發爭論也是常事。這種爭論可能發生在立法機構內部,也可能發生在大眾輿論中。但是對議事程序是否合規,也是人言人殊,難有定論,所以這種爭議通常隻有在立法機構內部按照民主程序來討論,最後由多數議決的方式來解決。外部批評主要是一種社會壓力,要求立法機構尊重民主的議事程序。
 
但是,如果某個人或某個社會群體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就斷言立法機構違背議事程序,並據此阻止立法機構的日常議事,顯然是違背了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這次學生僅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就判定立法機構的議事程序有問題,進而直接占領“立法院”,顯然已明顯違背民主原則。
 
其實,從政治常識來看,太陽花學運與民主原則相違是顯而易見的。民主的基本定義就是多數人決定。無論是本質還是形式,民主這個概念都不能離開大多數人這個最基本的概念。占領“立法院”的學生人數不到全台人口的1%,在數量上居於極少數;更為重要的是,這些學生既非台灣民眾的政治代表,也非台灣學生的政治代表,從來沒有任何民眾對這些學生授權,所以,學生占領“立法院”的行動跟民主政治完全背道而馳。

那麽,為什麽這些本來違反民主原則的學生要給自己貼上民主的標簽呢?為什麽一些政客與學者也高調地把這一行動稱之為民主運動?這當中主要有兩個重要原因。
 
第一,任何一場政治運動都需要道德和正義的基礎支撐,突破法律界限的政治行動則更是需要找到合法性的理由,於是,民主常常成為一些人自我標榜的標簽。民主在現代社會已經成為一個政治正確的標簽,在非西方國家,幾乎每一場街頭運動或類似行動通常都會自我標榜為“民主運動”,尤其是當這場運動突破了法律的界限時。在很多場合,民主口號事實上已經成為某些社會群體違背法律秩序,踐踏民主原則的一件漂亮外衣。隻不過由於抗議學生的自我標榜,以及一些政客和學者添油加醋,違反民主與法治的太陽花學運才能搖身一變,披上民主運動的外衣。
 
第二,學生運動天然合理的錯誤理念至今仍支配著一些人的價值判斷。學生群體跟社會各利益集團的關係相對較遠,對社會問題也較為敏感。而學生的社會關係又決定了社會上大多數家庭都跟學生有千絲萬縷的親情關係,所以學生群體最容易獲得社會的同情和支持,也很容易被一些政治群體所利用,這種現象在全世界都如此。
 
但是,社會對學生的同情和寬容並不意味著學生運動天然正確。不可否認,學生運動在不同國家的發展進程中都曾經起過積極的先鋒隊作用。但是,由於現代社會教育與文化普及,所有社會群體在政治表達上都是平等的,沒有任何一個社會群體優於其他群體,可以淩駕於法律與民主原則之上。學生這個群體並不天然占有政治和道德的製高點,更不天然有頒發民主勳章的權力。
 
所以,簡單地把學運等同於民主或正義,是一種落後於時代的陳舊思維定式,在當今社會已經完全有違於現實。

占領“立法院”與法治原則背道而馳
 
如果說,台灣學生占領“立法院”是一種反民主的行動,那麽這種行動是否違反台灣的法律的呢?目前大約有兩種意見。
 
在學生占領“立法院”期間,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給美國發出一封公開信,陳述學生占領“立法院”行動的合法性。美國的《納爾遜報告》在3月27日刊登了蕭美琴的公開信,接著在28日刊登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高級國際研究學院(SAIS)教授,美國在台協會(AIT)理事卜道維的文章。卜道維針對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給台灣學生反服貿行動背書的公開信,講了這樣一番話:台灣學生占領“立法院”就和民進黨“立委”占領議會主席台一樣,都是違法行為。如果在美國,是不會容許的。
 
與卜道維的觀點相近,許多台海兩岸的學者也把台灣學生占領“立法院”視為一種違法行為。但是,也有兩岸學者出來從法律角度為台灣學生占領“立法院”背書。下麵僅討論一個較為典型的觀點。《共識網》最近登載了周誌興與吳強的對話,其中有這樣的說法:
 
“民意代表的議事大廳,是民意代表公共審議、討論的空間,這個空間因為學生的進入,變成了更為直接的一種公共空間,全台灣島的人民都在關注議會大廳有什麽事發生。我們恰恰是通過學生的占領聽到了各方麵的聲音,甚至聽到了在服貿協定之前我們聽不到的大陸方麵的聲音,大陸知識分子的聲音,這是此前難以想象的。”
 
“根據台灣修訂的新《集會遊行法》,‘立法院’並不是一定要經過許可才能進行示威的場所。”(見《共識網》周誌興與吳強的對話)
 
以上兩種不同意見各自的依據不同。美國學者卜道維認為,學生占領立法機關這種行為在美國屬於違法,法律不會允許。而中國大陸《共識網》上的登載文章則把立法機關看成是人人都可以表達意見的議事大廳,人民不僅有權進入,而且人民的直接進入還可以把立法機關變成更為直接的公共空間,讓全體民眾更為了解立法機關大廳裏的活動。

美國卜道維的所言,跟一般人理解的美國法律製度基本一樣。眾所周知,即使在美國民權運動高漲的20世紀60年代,民眾的各種街頭示威雖然激烈,但也從未占領過國會與白宮。馬丁·路德·金在1963年8月領導的進軍華盛頓遊行有幾十萬人之眾,但也隻是聚集在林肯紀念堂前發表講演,而未占領國會。
 
那麽,台灣的法律是否是獨樹一幟,允許示威人士隨意占領立法機關呢?筆者沒有看到作肯定判斷的中國學者提出具體的法律依據。但據筆者所知,台灣“立法院”並非一個人人都可以隨意進入的公共議事場所。根據台灣的法律,關於“立法院”的法規至少有《“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以及《“立法院”會客請願參觀訪問旁聽等作業程序及管製要點》,立法機關並非可以隨意占領的自由公共空間。
 
筆者在2013年3月曾到台灣“立法院”參加過旁聽,在進入“立法院”時也有一些台灣本地民眾參加旁聽,但所有進入“立法院”的民眾都需要進行登記而領取進入的標記,在“立法院”辯論時也隻能坐在隔離開來的旁聽席。在整個旁聽期間,也從未看到任何旁聽者跑到議事大廳中間進行幹預而不受製止。
 
其實,隻要稍有法律和政治常識的人都不會相信世界上有任何一個法治國家可以允許立法機關被隨意占領。依據代議製度,議員在立法機關行使的權力來自民眾的授權,而普通人並未得到授權,又怎麽能進入立法機關幹預或阻止立法活動呢?如果一些人有不同意見就可以隨意進入並霸占立法機構,那麽,一個社會有那麽多意見不同的群體,大家都有一樣的權利進入並占領,又怎樣和平共享“立法院”的公共空間呢?這一次,反服貿學生突破警衛阻止,強行進入“立法院”後,又要求警衛阻止挺服貿的勞工團體進入“立法院”,這難道不是自相矛盾嗎?難道占領“立法院”的學生比勞工團體的成員有更多的特權嗎?
 
近年來中國大陸知識界反思“文革”的聲音一直不小,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一些提起“文革”就義憤填膺的學者似乎又都很忠實地繼承了“文革”紅衛兵的造反精神。如果仍舊抱著“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的心態來看台灣的太陽花學運,最後難免重蹈當年紅衛兵的覆轍。

台灣政治的未來走向
 
曆時21天的太陽花學運雖未造成重大傷亡,但卻進一步激化了台灣的社會矛盾和族群矛盾,民眾的政治認同進一步分裂。展望未來,台灣社會至少麵臨著以下幾個危機:
 
第一,台灣學生占領“立法院”的活動雖然結束了,但《兩岸服貿協議》已經和統獨問題綁在一起。在整個太陽花學運期間,學生領導人反複聲稱主張“台灣獨立”,強調自己不是中國人。學運團體在宣布退場時講得很清楚:這次太陽花學運“在國際地緣政治上,(我們)徹底宣示了台灣人不願意受中國擺布的全民意誌”。這說明,太陽花學運反對《兩岸服貿協議》的政治意義已經遠遠超過了服貿協議本身,已經上升到所謂台灣的“國家安全問題”。所謂“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將不召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團協商會議”的說法,意味著將來任何有關兩岸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協議,都必須建立在所謂台灣“獨立與安全”的前提和基礎之上。兩岸之間的經貿合作將會進一步政治化。
 
第二,《兩岸服貿協議》的受挫將導致台灣在整個亞太經濟中進一步邊緣化,經濟會進一步萎靡不振,就業問題將會成為分裂台灣的社會問題。台灣就業市場的不振將會促使大量眼界開闊,不受統獨情結糾纏的年輕學生到大陸學習和就業,這對兩岸進一步了解和交流雖然有好處,但也導致留在島內的年輕人更加保守並在社會中的聲音更大。未來台灣的族群矛盾和階層矛盾都會進一步加劇。
 
第三,太陽花學運對台灣政治最大的影響,在於對“立法院”多數議決的程序的破壞。如果在“立法院”的議事過程中,在議決中落敗的少數人可以用暴力形式阻止議事日程,可以動員街頭民眾強行進入“立法院”阻止正常立法程序,那麽“立法院”將淪為肢體衝突的擂台而非立法機構。這一次台灣太陽花學運開創了少數人違反法律和民主,強行推行政治意誌而不受製裁的先例。在台灣未來的政治紛爭中,會誘使更多後來者效法。在未來的台灣政治中,少數服從多數這個根本原則將會受到挑戰。社會各群體采取製度外抗爭來達成目標的事件,會層出不窮。
 
第四,如果這次太陽花學運導致《兩岸服貿協議》受挫,下一次占領“立法院”的行動就很少有可能隻有一個群體進入。鑒於占領者可以得利的經驗,有著不同利益訴求的群體都可能試圖進入“立法院”,由一個政治團體獨霸立法院的現象不會再有,“立法院”將有可能成為不同政治團體相互爭鬥的政治廣場。到時候,台灣的法律如何來維係廣場化的“立法院”秩序將是一個很困難的事。

簡而言之,這次太陽花學運對台灣社會的衝擊是全方位的,也是對台灣轉型成果的一次大考。多年來,台灣不僅經濟發展受挫,移植的西式民主機製也水土不服。除非島內的有識之士能夠痛定思痛,挽狂瀾於既倒,否則台灣難免走上曆史的歧路,最終付出代價的隻會是島內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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