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的汽車公司課長詹震山,去年5月28日深夜在新北市土城區海產店與友人聚會後酒駕返家,才起步一會兒就遭一名騎機車員警示意停車受檢;他心急下加速從中央分隔島空隙迴轉向中和方向逃逸,約兩、三分鐘後,行經土城區中央路與大安路口時擦撞安全島,撞上一輛紅燈停等的計程車後爆胎,再撞到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台大醫院急診室女醫師曾禦慈。
曾女被撞彈飛約一層樓高後重摔落地,詹未下車協助就醫,仍繼續往前開了約100公尺,遭當地巡守隊員攔下,警方檢測的酒測值達0.56毫克。曾禦慈傷重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家屬發揮大愛,捐出她的多個器官遺愛人間。
檢方依酒駕致死等罪嫌起訴詹,新北地院去年7月底首度開庭審理,曾母當庭拒絕與詹和解,並哽咽說「我的孩子都沒了、還我一個孩子就沒事」。
合議庭認為,詹雖向被害人家屬下跪道歉,並以曾禦慈名義捐錢給廟宇、寫悔過書尋求原諒,卻沒有積極提出與家屬和解及彌補的方法;根據多名巡守隊員證詞及事證,都顯示詹肇事逃逸,但他卻辯稱沒有肇事逃逸的犯意,難以認定他真心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