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式民主景象之一﹗

來源: arealman 2014-03-06 21:33:5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245 bytes)
議員羅文欽涉辱警 檢求處重刑
記者呂開瑞/桃園6日電
March 06, 2014 06:00 AM | 998 次 | 1 1 評論 | 0 0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涉嫌辱警的桃園縣議員羅文欽(右)遭建請從重量刑,檢方更以「蜂目豺聲,殘警以逞」形容其惡行。(本報資料照片)
涉嫌辱警的桃園縣議員羅文欽(右)遭建請從重量刑,檢方更以「蜂目豺聲,殘警以逞」形容其惡行。(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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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羅文欽(44歲)上月20日深夜在有女陪侍的KTV喝酒唱歌,平鎮警分局警備隊長許傳灶帶十名員警臨檢,羅走出包廂,要求員警出示證件,揚言要「抄臂章號碼、打電話給局長」,接著以三字經、五字經開罵,並拉扯許傳灶,致許頸部受傷。

手下掛彩 局長反道歉

羅同行友人上前勸阻,羅還握拳要毆人,後來扯斷許警用電腦皮套扣環。警方顧慮其他酒客,未依現行犯逮捕。據羅文欽供述,隔天平鎮分局長還到他服務處道歉,表示「會檢討改進」,許傳灶無奈,三天後到地檢署控告羅妨害公務、傷害等罪。

檢察官偵辦時,羅文欽供稱當時已近酒醉,要求員警出示證件,許傳灶未亮證件,雙方有爭吵,但絕無出手打人。檢方根據警方提供的蒐證錄影,清楚看到許傳灶等人是穿製服執行公務,「根本不需出示證件」,速偵速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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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哈哈,經常發生,民意代表就那素質。他代表的可能是草根一族,講話大聲,動手動腳的。。 -香狐狸- 給 香狐狸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7/2014 postreply 04: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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