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當局鬆綁針對陸生的“三限六不”政策,原本規定陸生不能“打工”,現從寬認定,如果為課程、論文研究的一部分,或是畢業條件、所有學生一體適用,陸生就能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且可領鍾點費,即起實施;至於校外打工仍然禁止。
對此,台灣《聯合報》今日刊載評論文章指出,台“教育部”讓陸生可以從事與課程相關的研究助理與教學助理,為解開限製重重的陸生政策跨出了一小步。
文章說,台灣既然選擇開放陸生赴台就讀,“不能打工”的規定卻又昧於現實,形同放棄吸引優秀但經濟條件不佳的陸生前來,使此項政策的戰略意義盡失。
針對有人擔心陸生在台校內兼職研究助理會搶了本地人工作的憂慮,文章指出,事實上,研究助理因為需要一定的條件與門坎,還需教授認可其專業能力,屬封閉性的就業市場,不致衝擊島內民眾的就業機會。
文章強調,開放陸生可擔任研究助理,其實隻是回歸教育政策常態,目前在台的外籍生或僑生皆可擔任研究助理,一如他們同樣也可納入健保(健康照護)。
文章最後說,更重要的是,開放陸生擔任研究助理,除了讓陸生有了打工收入,是讓大學得以借由優秀學生的參與研究,提升台灣的學術質量,絕對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