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國民黨抗告案遭駁回 高院:黨章不得淩駕憲法之上

來源: fargo_me 2013-09-29 22:38:1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322 bytes)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對於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假處分抗告桉,台灣高等法院今(30)日中午公布裁定結果,經過合議庭審酌後,將國民黨提出的抗告桉裁定駁回。這樣的結果等同視為王金平的黨籍繼續保留,仍保有立法院長的職務,高等法院在11時2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駁回原因。

 

高院認為,國民黨提出的損失不及於王金平的損失,王金平喪失黨員資格影響其黨員私人權力的行使,未來確認即便假處分獲勝,則抗告人之黨紀與黨譽、社會評價尚非不可回複。權衡上開情形,基於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係為避免急迫損害發生與擴大之目的,堪認此緊急情況,相對人之利益應優先於抗告人而受保護。

 

王金平在11日被國民黨考紀會做出撤銷黨籍的處分,依照國民黨黨章規定,由於王金平是不分區立委,認為他一旦撤銷黨籍就失去不分區立委的資格,連帶也失去立院龍頭寶座。王金平委任許英傑等8人律師團,向台北地院提出假處分,一審王金平勝訴,國民黨再提抗告上訴高院,26日開庭調查,經過合議庭審酌後,將國民黨提出的抗告桉裁定駁回。

 

高院總結表示,「本件有訂暫時狀態的必要。」相對人以抗告人撤銷國民黨黨籍,進而喪失全國不分區立委、立法院長等資格,其就是否國民黨黨籍之法律關係,有重大法律上的利益,兩造有爭執,因此有定暫時狀態的必要。

 

審判長魏麗娟在26日開庭審理抗告桉時,曾要求雙方各退一步和解,甚至還說出「退步原來是向前」,引發外界議論。國民黨方麵是否會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律師團表示會再研究。

所有跟帖: 

有意思 -雜音-- 給 雜音- 發送悄悄話 雜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05:58:01

法院判決顯得不倫不類。折衷的辦法是:法院不幹涉國民黨決定,但判決王保留立法院位置直到下次選舉後。 -薛成- 給 薛成 發送悄悄話 薛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06:18:12

錯了,國民黨隻是一個社會團體,雖然是執政黨,可他的社團性質沒變。 -香狐狸- 給 香狐狸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09:43:10

黨和國是要分開的。國是大家的國。國民黨隻是一部分理念相同人的社會團體。 -香狐狸- 給 香狐狸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09:45:08

社會團體怎能淩駕法律之上! -香狐狸- 給 香狐狸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09:46:41

你這其實是黨國不分。開除黨籍不是法律製裁!王的言行不一定犯法所以不用法律製裁,沒有剝奪公民權利。但是 -薛成- 給 薛成 發送悄悄話 薛成 的博客首頁 (108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09:52:22

但是,王金平不願意,做為公民他去法院告,而且2次告訴都贏了。 -香狐狸- 給 香狐狸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09:56:08

黨的問題到法院告?這不是訟棍玩法律嗎? -薛成- 給 薛成 發送悄悄話 薛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09:57:39

那你說要怎麽辦? -香狐狸- 給 香狐狸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10:01:16

胡說, 標題黨! 駁回的理由不是基於憲法而是基於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gulala- 給 gulala 發送悄悄話 (40 bytes) () 09/30/2013 postreply 08: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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