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判王金平有罪,但是不符合國民黨黨員標準,開除黨籍,有什麽錯?如果王金平

今天打出反對3民主義的旗號,也不能開除國民黨黨籍嗎?開除黨籍不是法律懲處。
王金平的做法對不對?對台灣的法治是推進還是違背?大是大非都看不清楚,糾纏末節有意思嗎?如果這麽下去,台灣的法治就成為形式,台灣的法律界,政界就成了訟棍的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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