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派律師提抗告”叫做不尊重司法?

來源: 不明則問 2013-09-16 13:38:5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90 bytes)

胡幼偉的法律觀念大有問題。。。

照此觀念,所有上訴、抗告等行為都不符合司法思想,都該禁止。。。 那就沒有什麽一審、二審、三審之說了,高等法院也都可以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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