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民間團體家務事,為何法院要管?另外,加入國民黨時候也沒經過法院批準,為何開除要法院批準?按照這個邏輯,我要加入某個組織,人家不要我,我是不是也可以到法院告?黨員退黨,要是黨不願意,是不是也可以讓法院判定不能退黨? 等等。台灣的事情很多看不懂。
台灣法院為何能判決國民黨不能開除王金平?
所有跟帖:
• 這個在大米帝國取覺於3點: 法是咋寫的;您的掠師有多大, 還有您口袋有多深. -大寧波- ♂ (0 bytes) () 09/13/2013 postreply 13:01:52
• 從這點看,台灣的法治有點開玩笑,法律從業人員變成訟棍了。 -薛成- ♂ (0 bytes) () 09/13/2013 postreply 18: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