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民間團體家務事,為何法院要管?另外,加入國民黨時候也沒經過法院批準,為何開除要法院批準?按照這個邏輯,我要加入某個組織,人家不要我,我是不是也可以到法院告?黨員退黨,要是黨不願意,是不是也可以讓法院判定不能退黨? 等等。台灣的事情很多看不懂。
台灣法院為何能判決國民黨不能開除王金平?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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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在大米帝國取覺於3點: 法是咋寫的;您的掠師有多大, 還有您口袋有多深.
-大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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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2013 postreply
13: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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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點看,台灣的法治有點開玩笑,法律從業人員變成訟棍了。
-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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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2013 postreply
18: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