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院為何能判決國民黨不能開除王金平?

這是民間團體家務事,為何法院要管?另外,加入國民黨時候也沒經過法院批準,為何開除要法院批準?按照這個邏輯,我要加入某個組織,人家不要我,我是不是也可以到法院告?黨員退黨,要是黨不願意,是不是也可以讓法院判定不能退黨? 等等。台灣的事情很多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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