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北中國時報報導,受害者的律師張立業轉述,被害人得知李被輕判,內心相當沮喪,並表示李罪大惡極,每件性侵案至少應判刑六年以上。張立業表示,李宗瑞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更就賠償金額屢與被害人討價還價,看不出李有何「情可憫恕」之處,法官在量刑時,本應考量李的犯後態度,將他重判方能彰顯正義。
本報係聯合報報導,李宗瑞案發時,吳亞馨與李宗瑞交往期間的許多照片及性愛影片流出,吳亞馨不僅遭受嚴重打擊,演藝事業也停擺近一年。
昨天判決出爐,吳亞馨不接電話,她的經紀人周彥彤代為回應,表示現在不管結果如何,就是希望事件就此落幕。「我相信亞馨現在也不想回應什麼!」
她說,吳亞馨這一年來儘管內心很痛,但一切往前看,「遺忘過去,麵對工作。」經紀公司目前已安排拍攝新宣傳照,也會洽談電影,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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