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當年日本殖民政府統治台灣時期所執行的政策。原來主要是在 國民學校 或 公學校(即 台灣人就讀的小學)的階段實施。 台灣學生在學校中,必須使用日語,違則處罰,而且處罰方法不僅是罰小錢,有更嚴苛的辦法。 日本占據台灣時期,沒有高中、初中的分別,隻有一個四年或五年的中學。 到了中學階段,就是初中以上的年齡,依然是不準許說日語以外的語言的。 罰錢這種嚇阻的手段雖然聽起來有點寒磣,但當年也是很重要的使台灣人逐漸 “皇民化” 的手段之一。
到了1945年台灣光複以後,到台灣推行中國的 “國語教育” 的負責人,一半是台灣人中間,曾經到過大陸求學的一些人,如北京大學畢業的 洪炎秋(台灣彰化人),當時擔任 《國語日報》 社的社長。 還有如 國語推行委員會的主任委員 魏建功 (左翼文化人,北大畢業,魯迅、許壽裳的學生,江蘇人)、何容(北大畢業,洪炎秋的同學,河北人) ,都對推行國語感到迫切, 因此這個 說台語要罰錢 的辦法沒有什麽人提出要取消,就這樣地在小學校中被延續下來。 中學階段中,教授國語已經不屬於重要任務了,所以這個禁令並沒有被執行。
所以這個 說台語就罰錢 的禁令並非國民黨所強製下來,而是倭國殖民政府作為始作俑者。 從這一件事,可以瞥見一個普遍的現象,就是一般人容易 “想當然耳” 的去推定事情的起因。 既然當年的國民黨被認為是保守而封閉,那麽這個政策肯定是國民黨的傑作。 真實的曆史卻不是那麽回事。 中國地大而方言多,對於方言,是比較看得寬鬆的。 日本殖民政府,為了其政權的穩固,文化上的絕對霸權,所以對當地人民的母語才會感到那樣大的威脅,才會嚴格禁止使用母語,違則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