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顯造假,那個"警告信"是陳維明自己簽名簽發的"告誡書",上寫

本人陳維明,性別 男,......。後又陳維明的簽章。

至於那個官司,半年來未見英文媒體報道,所謂的訴勝恐怕也是假的,頂多也就是法庭同意接受受理,美國的官司哪有這麽快就結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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