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到Dallas訪問10年不見的老同學。隨他們去教堂禮拜,遇到一個當地有影響的台灣僑領級的女人(珠光寶氣的那種)。誇誇其談,見麵1就說大陸見聞,如何落後如何窮。。。那種沒見識你懂得,我剛好從大陸回來度假的,不過礙於麵子沒有反駁。後來她主動邀請我們去吃點心,說有家店如何的好吃,要我們不能錯過。她在那家老熟人的店裏,招呼著招呼那,全是她一個人點的東西。也沒征求我們幾個人的任何意見(其實鄙人在香港、美國和大陸嚐過的點心遠比她老人家多多了)我太太和我剛吃過,基本沒有動。最後,結賬時她說每個人20刀。我同學他正好沒帶錢,幸好我這個老忘錢包的人那天還正好帶了。把我們這邊的人都付了。
其實,在學校讀書時,b school 每年冬天會有個black tie 聚會。會後都會去夜店。一班人台灣人加太太,大約30人而我和另一位同學都是單身。我記得第一次是我同學為全體買單。第二年又是我同學要付。後來我於心不忍,我付了帳。要知道,那些台灣人,兩次都是你看我,我看你的,都希望別人出錢。很有意思。其實他們那時比我們有錢,大多數算是台灣富商家庭。開高級跑車,養著全職太太,或供養他們的太太讀書。
至於在大陸,我招過好幾個優秀的土鱉經理,他們都在台企做過。多年來從他們那裏,對台企和“台幹”一句好話都沒聽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