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誰,什麽原因,什麽理由,什麽情況下,打砸他人的私有財產,都是暴徒行為。
是法製道德,所絕對不允許的,要受到道德和法製的製裁。
那些以抗日的名義,打砸華人擁有的日本產品,更是混蛋透頂,愚昧至極的。
他們不是抗日的,他們是以抗日為名義,來泄他們的私憤的。
他們是連義和團分子都不如的,他們是流氓犯罪分子。
他們的行為是破壞抗議的,是地道的漢奸行為,是日本偽軍的行為。
他們是打著抗日反抗日,他們是華人的敗類。
抗日,要到日本打砸日本人,最起碼要到釣魚島打砸日本人,那才算是抗日。
有種的,你去日本打砸呀,到釣魚島打砸呀。
你在自己的國土,打砸自己同胞的家產,算是那麽的家產,算是那門子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