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信:在英國開打的釣魚台筆戰



近日釣魚台緊張情勢急速升高,但一連串有關釣魚台主權爭議的激烈筆戰,早在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上開打。



自從4月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宣布將買下釣魚台三小島後,該報便高度關心此議題,其東京特派員數度深入報導,分析此舉可能為日本與中國大陸所帶來負麵影響,然卻無隻字詞組提及台灣對釣魚台的主權立場。



筆者對此感到憤憤不平,於5月11日率先投書反對。由於當時新聞關注於缺乏實際交易價格作為參考,拙文便從此點發揮,強調釣魚台目前為中華民國政府所有,地籍屬台灣宜蘭縣,土地麵積612公頃,公告現值約2500萬英鎊,雖不比東京一幢豪宅昂貴,然對中華民國主權而言是無價之寶,堅持釣魚台是非賣品。



此文隨即引來第一波筆戰。15日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曆史係教授Richard Thornton投書點名反對,他指稱二次戰後美國以戰勝國身分占領釣魚台,1969年(按:應為1972年)時將管轄權(jurisdiction)歸還日本,因此台灣政府無權將釣魚台劃入管轄範圍。



台灣駐英代表處接手反擊,17日投書強調美國移交日本者為管轄權、非主權(sovereignty)。且當1971年釣魚台爭議初起,5月美國政府以官方文件向台灣說明,該管轄權移轉,並不影響中華民國政府對釣魚台的主權立場;11月美國助理國務卿William Rogers也強調對釣魚台主權爭議沒有既定立場(take no position);2010年11月美國助理國務卿Philip Crowley再度重申相同立場。



接著23日時,美國國際評估與戰略中心學者John Tkacik回文反駁,表示美國政府不僅沒有對釣魚台主權地位采取立場,甚至對中華民國主權地位都沒有采取立場。他指出1951年協議舊金山和約時,當時締約國表示,該約並未決定日本所退出主權島嶼(含台灣)的未來,其後美國對台灣主權地位均無明確表示。且美國國務院於2004年重申,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所列之日本管轄領土,包含釣魚台列嶼。



日本駐英大使館複於28日投書,強調日本對釣魚台主權係來自國際法之「無主地先占」原則(occupation of terra nullius),明治政府自1885年起對釣魚台展開實地調查,並未發現清朝政府對該地有實際控製,因此1895年1月伊藤內閣決議將其列入日本領土,至於我方所謂曆史、地質、地理等論據均不符國際法理由。



短短三周內,金融時報連續刊登五篇投書,討論台灣與日本對於釣魚台的各自主張,這是過去從來沒有過的事,以該報在全球報紙的領先地位來看,此番論戰對台灣的國際能見度應有幫助。



近期隨兩岸三地保釣人士與日本右翼人士陸續計劃登島,以及日韓之間爆發獨島主權爭議,第二波有關釣魚台筆戰再起。



先是8月1日時,金融時報於東京、北京、首爾駐地記者發出聯合報導,客觀且詳細說明釣魚台與獨島兩地主權爭議。此報導隨即引來日本政府不快,其外務省發言人佐藤勝於8日投書反駁,他批評該報並未清楚解釋日方立場,對讀者有誤導之嫌,其內文則重複說明,日方於1895年之內閣決議對釣魚台實施「無主地先占」,應屬於國際法上的有效行為。



筆者隨即於13日投書反擊,批評日本不應否認釣魚台存有領土爭議,這意謂日本無視東海日益升高的軍事緊張。拙文指出日本自1885年起對釣魚台展開實地調查時,對於清朝對該島嶼的主權宣稱心知肚明,且伊藤內閣於1895年以秘密決議吞並釣魚台時,刻意回避以天皇飭令詔告天下,凡此均為國際法上重大瑕疵,其無主先占之宣稱應屬自始無效。文末筆者指出,如繼續膠著於主權爭議,最終隻會帶來軍事衝突。如今唯有在各利益國間設置共同行為準則,建立多邊合作架構,以利共同探索並開發爭議海域之自然資源,用以呼應我國馬英九總統所提出之東海和平倡議。



雖然這兩波筆戰暫時告一段落,但隨著日本政府將釣魚台國有化進程陸續展開,未來仍將是全球輿論關注焦點。台灣不僅應全力對外積極宣示釣魚台主權,更應藉此機會有效提升台灣的國際能見度。筆者數月來忝有多篇釣魚台投書刊登國際媒體,然而常感人單力孤、力有未逮,今藉此文向國人說明海外論戰同時,更期能呼籲國內有識之士共襄盛舉、並肩作戰,好為台灣在國際間爭取更多發聲管道。

所有跟帖: 

利用一切機會改變老外的觀點 -秋天的風景- 給 秋天的風景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3/2012 postreply 20:12:42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