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星期四通過兩項加強美台關係的法案,要求美國政府遵守台灣關係法對台灣安全承諾、支持美國售台F-16C/D戰機,並再次確認美國對台六項保證。

*外委會通過支持台法案*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在一個審議聽證會中,一致同意通過由主席羅斯雷提南(Ileana Ros-Lehtinen)提出的“2011年台灣政策法案”( H.R. 2918, Taiwan Policy Act of 2011) ,以及眾議院撥款委員會外交事務小組主席,眾議員格蘭傑(Kay Granger)提出的“2011年台灣空軍軍力現代化法案”(H.R. 2992, Taiwan Airpower Modernization Act of 2011)。

台灣政策法案的內容,包括促請美國總統同意售台F-16C/D戰機,支持美國將台灣納入免簽證計劃、支持美台簽署引渡協定、加強美台高層往來、放寬美台官員交往限製、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等,法案再次確認裏根總統1982年對台灣的六項保證,仍然是美國對台政策的重要核心。

台灣空軍軍力現代化法案內容,主要以強化台灣空防能力為主,同樣籲請美國總統售台66架台灣所需的F-16C/D戰機,協助台灣加強自我防衛能力,以麵對來自中國的軍事威脅。

*主席:棄台論出現美須確認對台承諾*

外委會主席羅斯雷提南在聽證會中表示,基於近來出現一些主張美國放棄台灣以安撫中國的言論,以及奧巴馬政府不售台戰機的短視決定,她認為有必要在此時提出這個法案,進一步強化並重新確認美台關係的重要。

羅斯雷提南說:“今天討論和通過的法案,將協助確保台灣未來30年和之後的和平、繁榮與安全,同時也進一步加強美國和台灣人民之間的關係。”

*伯曼:中為放棄用武美許須供台戰機*

民主黨議員伯曼(Howard Berman)也在聽證會中指出,奧巴馬政府同意為台灣戰機升級的決定,隻是協助台灣加強自我防禦的第一步,在中國至今仍未放棄對台用武的情況下,美國有必要提供台灣先進戰機,讓台灣有能力嚇阻中國的武力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