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不是僅等同「台灣」
2011-10-10
中國時報
【邵宗海】
蔡英文在雙十國慶前夕,提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看法,是想把二者之間劃上等號,企圖為她的「台灣共識」先鋪上第一層內容。作為一名知識分子,同時也應該是蔡英文「台灣共識」希望尋求認同的國民身分而言,對於這種說法不能讚同,因此也就不能隻是保持緘默,覺得有必要說出這些「久說似成真」的謬誤。
首先就法而言,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憲法本文第四條),或是台灣是中華民國主權下的「台灣地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這些規範在台灣民眾心目中都非常清楚,因為曆經多次修憲,領土條款隻有從國民大會調整為立法院為修法主體外,其它內容包括「疆域範圍」始終沒有變更過。若時至今,仍有民眾認同不一樣,那也隻是因為他們內心認知的基礎相異,但不會涉及到憲法條文的「模糊性」。
即使再談到法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經過民進黨執政時期的修訂,條文中還清晰規定「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它地區;「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沒有指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
再就現實而言,中華民國政府統轄下的「台澎金馬地區」,台灣固是主體,但尚有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而且金門與馬祖尚編製在福建省。所以,台灣如被認為是中華民國政府目前統轄下的領土,也隻是其中的一部分。即使「台灣」一詞就是「台澎金馬地區」的通稱,我們在南中國海仍有海巡署官兵駐守的「太平島」,也不能就這樣輕易的排除在外。
其次,國際社會對「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說法也會存疑:那就是在國際法上,今後將如何視待「台灣」,因為那勢必會涉及對「中華民國」的定位。譬如說,在一些非邦交國家,我們仍可設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一旦「台灣」就等同「中華民國」,給對方帶來困擾不說,甚至這種實質的外交模式也將不繼。
而且,對友邦國家來說,他們外交承認的「中華民國」如等同於「台灣」,那麽麵對一個與中國大陸徹底撕裂的國家,除了要在它自己內部作「自圓其說」的辯調之外,也將麵臨北京嚴厲的挑戰。畢竟過去對中華民國的外交承認,尚可在「一個中國」的模糊大傘下,回避造成「二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尷尬現象。
最後,值得警惕的是,蔡英文的說法是導引北京將祭出「通牒」的最大動力,結果「台灣共識」尚未凝聚,台灣已備受威脅與壓力,徒增台灣內部升起新的爭議。再回到二○○○年至二○○八年陳水扁執政時期的「烽火四起」歲月,當然沒有必要,也沒有多少人願意。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