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時候承認了?怎麽個說法?

“中華台北”之稱可不是承認“中華民國”噢。。。

不承認對方的存在你跟誰進行進行和平統一?打個比方,你如果不承認你的女朋友是人,會/能跟她結婚嗎?

即使是以一方吞並另一方的東、西德統一,也得先承認對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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