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教父"李登輝涉貪案全揭秘:已等了整整8年(圖)

來源: GU1212 2011-07-01 20:15:0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552 bytes)
文章來源: 綜合新聞2011-07-01 13: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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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承辦國安秘帳案的薛維平檢察官,當年從涉嫌侵占國安秘帳孳息而潛逃海外的劉冠軍身上抽絲剝繭,查出劉泰英、尹衍樑、李登輝可能涉案;但長官有意見,連想傳喚李登輝都不準,原本要起訴劉泰英的書類也過不了關。上級的黑手,一直如影隨行。


薛維平被迫切割起訴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因為「案子辦一半」,法院判決無罪確定。薛維平為了讓全案有機會重見天日,將劉泰英涉案部分另行分案偵辦,當年留下這個伏筆,才讓國安秘帳案不致於被「吃案」。


陳水扁卸任後弊案纏身,多次在法庭上自爆,2000年他執政不久,國安局長丁渝洲就報告劉冠軍疑似侵吞國安秘帳利息,他指示查明真相,並將國安秘帳法製化。


當時負責承辦劉冠軍案的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薛維平。劉冠軍雖然潛逃遭到通緝,但檢調在追查劉泰英其他案件時,查出可疑資金流向;加上媒體披露國安秘帳弊端,薛維平循線查到劉泰英、尹衍樑等人涉案。


薛維平當初以國安秘帳案可能牽涉到李登輝,數度以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劉泰英,未獲法院支持。後來長官更不準他傳喚李登輝,原本從相關事證、人證,寫好起訴劉泰英、尹衍樑及徐炳強等人的書類,又被長官修改後退回。


薛維平最後被逼得隻能切割起訴徐炳強,但將相關曾經手的原稿、長官修改的內容,都留存下來。去年他調特偵組,正好接到國安秘帳案,對案情十分嫻熟,很快進一步追查。


雖然薛維平後來被調離特偵組,但檢察官郭永發接手後,依既有的基礎繼續偵辦,還在劉泰英假釋前提訊追查,首度以被告身分傳訊李登輝到案說明,案情獲得大突破。


當年因為陳水扁需要借重台聯黨的力量穩定政局,檢方高層連李登輝都不準傳,讓這件原本該在八年前就可查清楚的案件,延宕、空白多時。直到八年後的現在,再次為政壇投下震撼彈。


 

88歲 李登輝坐牢機率低

 


特偵組以涉嫌貪汙侵占公有財物的重罪起訴李登輝,是繼陳水扁之後,特偵組起訴的第二名卸任元首。不過,以李登輝的年紀、涉案情節,及法院一般審理速度,李登輝有生之年要被判有罪定讞、入監服刑的機會不高。


根據刑法第63條規定,年滿83歲的老人犯罪,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李登輝被起訴的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罪,雖然法律規定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重罪;但因為李登輝已八十八歲,依法就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相較於特偵組起訴陳水扁的「海角七億」案,向法院求處「最嚴厲之製裁」;此次,檢方雖指責李登輝不遵守法製,將國家公款挪作台綜院私用,但仍提到他對國家貢獻,隻向法院請求量處「適當之刑」。李、扁被檢方認定的違法情節,輕重有別。


30日記者會中,有外籍媒體關心李登輝是否會被收押。特偵組在偵辦期間,未向法院聲請羈押,未來法院審理期間,除非發現有串證或逃亡等情況,羈押李登輝的可能性幾乎是零。


由於人犯並未在押,即使屬於重大矚目案件,法院密集審理的急迫性不高,一審的準備程序、傳喚證人、辯論,可能就要花個一、兩年時間。貪汙又是三審定讞案件,以法院審理貪汙案件的情形,耗時七、八年能確定已算是快速。


一旦審理超過八年,在速審法的恩典規定下,被告還可聲請減刑,李登輝等於有兩次減刑機會。


而且李登輝將成為近百歲的人瑞,心髒已裝有多個支架,就算判刑定讞,監獄會不會收容他,還是個變數。


 

水果盒塞錢 賄賂過程像黑道交易

 


中華民國外交部歸還國安局的鞏案結餘款,由國安局出納組長劉冠軍兌成7500張麵額千元的美金旅行支票,連同29萬美元現鈔放在兩個水果盒裡,再由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帶到「中華開發」麵交劉泰英。辦案人員形容,整個過程好像黑道交易。


據調查,奉天專案基金當初支付鞏案,在國安局以預算餘額墊補後,帳麵隻剩台幣8940萬餘元待補;但李登輝、劉泰英與殷宗文為籌措台綜院資金,謀議由國安局向外交部索討鞏案經費。


殷宗文多次開國安會議後,當麵向時任外交部長的胡誌強要求歸還墊款。胡誌強到總統府洽公時,李登輝的總統辦公室主任蘇誌誠也多次催促儘速返還國安局墊款。胡誌強於是指示外交部會計長,以外交經費歸還1070萬美元。


殷宗文擔心外交部還款如匯至國安局正式帳戶,日後挪用恐遭察覺,於是透過徐炳強指示劉冠軍,向農民銀行國外部顏姓副理借用該行在中國國際商銀紐約分行的帳號收款。


殷宗文要求徐炳強從該帳戶提領8940萬餘元台幣,歸墊奉天專案;剩餘的779萬7192.87美元,送到台綜院交給劉泰英。


徐炳強指示劉冠軍換購7500張的千元美金旅行支票,將帳戶餘額29萬多的美元提領出來,將旅支分裝在兩個水果盒,美金現鈔放在小塑膠袋、也放入水果盒,由徐炳強親手交給劉泰英。


劉泰英應訊時證稱,殷宗文請人送來的旅支,是奉李登輝的指示,用來作為台綜院支出之用。


他後來將旅支透過尹衍樑回贈台綜院2億5000萬元台幣,用來購買股票、基金,支付台綜院的院舍價金、裝潢費用、人事費等。


尹衍樑收下的美金旅行支票,除透過地下通匯業者兌換成台幣現金,也存入潤泰集團幹部帳戶,供潤泰集團資金調度使用,並以台綜院開立的捐款證明,作為減免稅捐之用。


 

陳水扁死咬 成最後一根稻草

 


前總統李登輝30日因國安秘帳案被依貪汙、洗錢罪嫌起訴。事實上,早在陳水扁兩年前被爆涉嫌洗錢時,陳水扁就緊咬李登輝,當時兩位「前總統」隔空交火,好不激烈,「父子反目」的戲碼也令人瞠目結舌。


2008年8月14日,陳水扁公開承認「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當外界對他是否利用子媳名義匯款到海外存疑之際,他不但沒有釋疑,還留下更多疑團,甚至把李、連、宋、馬、蕭統統扯進來。


陳水扁這一扯,也扯出他與李登輝的愛恨情仇。他不但話中有話說,八年執政對李登輝保護不遺餘力,「壓住」了75顆未爆彈,言下之意是有75件弊案該辦未辦。他更點名李登輝,曾在新瑞都案利用人頭匯了台幣10億元到海外。


李登輝回擊也不手軟,反駁陳水扁的指陳「全屬空穴來風、子虛烏有」,還以新聞稿直指李登輝2002年在台北榮總住院期間,陳水扁曾於3月12日前往探望,竟在交談過程出示「陳國勝」、「李忠仁」兩個人名,並說這是李登輝用隨扈當人頭的名單。


這份新聞稿等於向外界說明,陳水扁明為「探病」,實則「威脅」,讓李登輝氣到極點,也正式宣告「台灣之父」與「台灣之子」關係完全決裂。


此後,陳水扁又透過幕僚向媒體放話,指控奉天專案支付的2億8000多萬元台幣,曾由國安局違法回補兩億,總統府竟又讓外交部歸還全數借款,其中差額流入中華開發,再交尹衍樑「洗回」台綜院;還說原已查清「鞏案」中李登輝、劉泰英、尹衍樑的角色,但「當時不殺李,的確有政治考量」。這番說法,更令李登輝「抓狂」。


2008年9月初,李登輝反擊說,陳水扁家早在2002年「已經開始在匯錢了」,並批扁「要死的時候就叫大家一起死」。


陳水扁死咬李登輝,連在看守所或獄中著書、寫文章都不放過,他不但檢舉李登輝,還一再提醒檢方「記得調查」國安秘帳案。如今李登輝也被起訴,令人好奇陳水扁的告發,會不會是壓垮李的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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