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台北地檢署針對陳水扁夫婦犯罪的不法所得將執行沒收,被查扣的現金存款、股票及珠寶被列為優先執行,其中被查扣的十三顆裸鑽及戒指、項鏈、女表等,初估價值上億元(新台幣,下同),屆時都將進行拍賣。
陳水扁夫婦因涉龍潭案、陳敏熏人事案遭判刑定讞,台北地檢署認為,扁夫婦涉及多起弊案,若案件全部定讞,估計扁夫婦不法所得、罰金合計將超過二十二億元,查扣的扁家資產恐不敷用,因此決定先執行沒收不法所得。
檢方查扣扁家的銀行存款及股票資產,總計七千二百七十萬元,另吳淑珍的十餘件裸鑽及首飾,估計也有上億價值。檢方將先就查扣的扁家現金、存款執行,若金額不足,再拍賣珠寶、股票,若還不足才拍賣扁家不動產,檢方目前已聲請禁止處分扁家不動產的限製登記。
其中珠寶部分,除了在黃芳彥西裝口袋中的十三顆裸鑽,還有二次搜索扁家扣案的祖母綠項鏈、藍寶石鑽戒、紅寶石戒指、珍珠項鏈、鑽石耳環、玉墜及女表各一,未來拍賣,勢必熱門。
陳水扁夫婦因龍潭案、陳敏熏人事案定讞判決被並科罰金合計三億零八百萬元,法院認定龍潭案不法所得美金一千一百九十萬元、陳敏熏案新台幣一千萬元。
至於扁家尚未判決定讞的案件,則有公務機要費、南港案、二次金改等案。根據公務機要案的一審判決,扁的犯罪所得為一億七百四十二萬餘元,南港案的犯罪所得則為二百七十三萬五千五百元美金。二次金改案,檢方起訴認定犯罪金額六億元,扁案的犯罪所得已達新台幣十一億元。
檢方估計,扁家犯罪不法所得加上並科罰金,待追的金額可能高達二十二億元,雖然已查扣扁家海內外資產十八億元,恐怕不夠執行。所以傾向先執行不法所得,再陸續執行罰金刑。至於並科罰金部份,傾向等扁家相關案件全部定讞後,連罰金部份訂完合並金額,再展開執行。
目前龍潭案不法所得中已有九百二十七萬美金扣案,其餘的二百餘萬美金與陳敏熏買官一千萬台幣,檢方追繳將由存款、珠寶、股票依序執行,最後才會拍賣扁家房產。檢方在扁家不動產扣押部分,查扣陳水扁名下九筆土地,包括台南縣官田老家的土地、民生寓所土地及人文首璽土地等,以及地上的五棟建物。另還有寶徠房產兩戶。
台灣TVBS電視台報道說,這些前“第一夫人”的心愛珍藏,現在麵臨被拍賣的命運。從裸鑽到紅寶石,再到玉墜,吳淑珍身上的高貴珠寶一旦進入拍賣程序,吳淑珍的珠寶首飾,大大小小都會攤在陽光下,價值多少錢,又將掀起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