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F規定,其自身就是終審機構,而非CAS。根據CAS規定,對於像WTF這樣沒有承認CAS管轄權的體育組織,隻有在書麵表示同意之後,CAS才有管轄權,才會進行仲裁。
因此,如果WTF不希望CAS仲裁楊淑君事件,隻需不理會CAS即可,根本無須去要挾中華台北跆協。台灣方麵現在放風說,“據說”如果中華台北台協向CAS提出申訴,將被停權等等。這是非常好笑的。事實是,早在半個月前,中華台北台協已經向CAS提出申訴;事實是,迄今為止中華台北台協沒有被停權。所謂停權之“據說”,不攻自破矣。
正如我在《清白與漂白》一文中所分析的,台灣方麵在CAS仲裁中失敗幾成定局。現階段中止CAS程序對楊淑君本人(包括台灣方麵)最為有利,這是及時止損。如何中止呢?最好是WTF拒絕CAS審理,那台灣可以繼續悲情下去,並且宣稱WTF有愧。但萬一WTF決定同意CAS仲裁,台灣方麵將無路可退,隻能自取更大的恥辱。所以,趁著WTF還沒有表示同意,台灣方麵在CAS撤訴,是其損失最少的選擇。打著“據說”會被停權的旗號,隻不過是想把撤訴說成是WTF的壓力而已。可半個月過去了,WTF也沒有停中華台北跆協的權,這一事實,實實在在地戳破了這一謊言。
台灣方麵在楊淑君事件上,進退失據,讓人不知說什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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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清白與漂白》
楊淑君事件,現在處於雞肋階段。
“雞肋”這個詞,因了楊修與曹操的原故,而帶著其特有的隱喻,世代流傳。楊淑君事件發展到目前的狀況,作為冷眼旁觀者,我等有如楊修,感到的是“棄之可惜,食之無味”;而台灣方麵以及事件當事人,恐怕更能體會當年曹操的感覺,恰如楊修所描述的曹操心境:“今進不能勝,退恐人笑,在此無益,不如早歸:來日魏王必班師矣。”這個“今進不能勝,退恐人笑”的刻畫,傳神至極。台灣方麵及事件當事人,麵對這種“心與古人同”的境況,可能也是感慨萬千吧。那麽何時“班師”,以及如何“班師”,才是我等觀眾所關注的,我們正擦亮眼睛等著瞧呢。
這一雞肋階段,始自於十二月中下旬,適值事件發生一個月整。那時,世跆盟成立專門懲戒委員會,重新調查楊淑君事件,並對楊淑君事件做出最終定性,對相關當事人做出進一步懲處。
根據懲戒委員會重新調查的結果和建議,世跆盟以主席的名義,正式行文給中華台北跆協,認定兩項違反競賽規則的地方,一是 the use of illegal equipment,另一是interfering with competition management,並且兩項的性質都屬於intentional。為此,對選手楊淑君、教練劉聰達和中華台北跆協作出進一步處罰。世跆盟不但確認楊淑君使用了違規設備(unauthorized and illegal),並且確認是intentional,而非誤用,也就是說:楊淑君並不清白,是蓄意作弊。
這裏,有幾個有趣的現象值得我等觀眾注意。
世跆盟行文中,不但指出具體的違規事項,還強調是intentional,意即“蓄意”。台灣媒體對這事作了報道,但對這個intentional(蓄意),不是略而不提,就是一帶而過。這麽一個關乎事件性質的關鍵字眼,台灣媒體是真的沒有注意到,還是有意規避呢?台灣媒體在這個問題上表現得如此一致,不能不讓人稱奇。
其實,台灣媒體讓人稱奇的,遠不止這一件。楊淑君事件剛剛發生時,亞跆協秘書長對那兩個感應片違規有具體解釋,即“電子襪套是根據跆拳道的技術動作設計的,腳背的感應芯片配合運動員的橫踢,腳底的感應芯片配合後踢,設計者不可能把感應芯片設計在腳後跟上。即便有這樣的設計,這種芯片也不應該是平的,從楊淑君腳踝上拆下的芯片明顯是舊款腳套腳背上的。”可是,這麽關鍵具體的指證,卻不見台灣媒體有報道,隻有個別網友在論壇上零星提到。這麽關鍵一個指證,台灣媒體是真的沒有注意到,還是有意規避呢?台灣媒體在這個問題上表現得如此一致,同樣不能不讓人稱奇。
好在世跆盟不呆不傻,也注意到了這類現象。據報道,在同一份行文函件中,世跆盟指出發現有媒體操弄問題,影響世跆盟的形象,考慮另案調查。至此以後,可以發現台灣電視媒體上很少談論楊淑君事件,並且有些媒體網頁上原有的楊淑君事件的新聞報道,也消失不見了。事情就這麽有趣,實在是太巧合了。哈哈,我等觀眾不能不拍手稱奇了。
還有件有趣的事情,就是楊淑君事件伊始,有關當事人不是自省,而是把矛頭指向中國大陸。
楊淑君被判失格之後,教練劉聰達與楊淑君兩人霸占比賽場地不走,影響後續比賽。劉聰達當時對裁判長喊道“中國的吳靜鈺是不能輸是不是?”須知,吳靜鈺是這個項目世界排名第一的選手,是奧運冠軍,是亞運冠軍,是世錦賽冠軍,最後經過四輪比賽又如期獲得本屆亞運會冠軍。
次日,楊淑君接受采訪時,同樣把矛頭指向中國:“當時還是覺得這真的是事實嗎?真的很不敢相信。他們會有這一種動作。應該是有點刻意的吧。我覺得啦。對啦。因為可能他們自己國家要遇到就是最重要的對手,可能也是我嘛。對啊。然後,我覺得,其實這小動作,我覺得滿明顯的。”在這個級別上,韓國沒有選手參加比賽,大陸的吳靜鈺鶴立雞群。楊淑君提到的“他們自己國家”,是不言自明的。
他們為什麽會異口同聲地把矛頭對準中國大陸呢?楊淑君的一段解說可以道出了謎底:“基本上,我們在賽前前一天,全隊的開會,教練跟選手一起。然後大家講一下這一次比賽的一些重點,一些要注意的地方。那其實這一次,因為在賽前我們就可以,其實網路很發達嘛,我們都可以查對岸的新聞,他們也可以查我們的新聞。那很明了的,我的對手就是吳靜鈺。對,最重要的對手。那她的對手,她也不會就直接就說她最大對手是我。那在賽前我們就有想,因為跆拳道屬於比較主觀的運動,在賽前其實我們也模擬了很多我們可能因為裁判而輸掉的。那我們想的,場上可能會故意一直判你警告,兩分鍾三回合嘛。在這兩分鍾三回合內如果判了8次警告,就代表你失格。我們模擬的都是他故意地判我警告,那我如何去防範他們判我警告。也想到可能會有一些裁判因素,但是我們完全沒料到會是因為我的裝備的問題,而取消我的比賽資格。”
是否可以這麽說,選手長期處於這種被別人做掉的恐懼之中,因此一旦有什麽不測事情發生,條件反射式地把恐懼臆想展現出來,而忽略了自身存在的問題。別人怎麽可能預知你會在腳後跟貼上兩個違規感應器呢?
有時想想,人性真是可怕。台灣跆拳道經常到大陸去訓練,楊淑君本人也多次在大陸國家隊訓練。一旦出了事情,非但不是感恩的對象,反而成了手指的對象,並且是毫無憑證的“合理猜測”。不管這算不算得上反噬,總是令人寒心的。
還有一個有趣的事情,是楊淑君本人對其霸占比賽場地的解釋:“很荒謬的一件事情。我,當下我不能接受啊,我當然要… 我如果一離開,我就覺得我沒有機會了,我就自認我輸了。對啊,但是我沒有做什麽虧心事,我為什麽要自認我輸了?”可是,她是否想過,她這樣做,有違體育精神,還可能牽連到中華跆拳道隊的其他選手的參賽權益呢?
事已至此,楊淑君現在怎樣做才能對自己最有利呢?現在,終身教職已經到手,想想有多少運動員退役之後過著悲慘的日子,就知道這後半生的保障是多麽重要。雖然比賽第一輪就被判罰出局,仍然得到冠軍待遇,實際上還是遠遠高於冠軍的待遇,夫複何求?一切到此為止,不再爭什麽清白,管它呢?!更何況,討清白,現在隻剩下國際仲裁庭。如果世跆盟根據其自身的規則,不同意國際仲裁庭還好,這樣還有個借口,可萬一世跆盟同意仲裁,楊淑君不能說半點勝算也沒有,因為畢竟事情還沒有發生,總是存在翻盤的可能。但勝算實在是微乎其微,畢竟世跆盟有兩個感應片的物證在手,也有檢錄裁判的人證在旁,楊淑君除了自稱清白以外,什麽都沒有。等到國際仲裁庭判處楊淑君仍不清白之時,那她已經到手的教職和獎金,可能有被剝奪之虞。所以,想辦法終止一切程序,一切凝固在這個時刻,對楊淑君最為有利,至少我這麽認為。
世跆盟事件性質認定和處罰結果出來之後,台灣方麵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等紛紛再次登場,表達看法:
「總統特別指示體委會,將窮盡一切法律管道,還原事件真相,爭取公平、公正的裁決,捍衛選手的權益與尊嚴到底,不容我國選手遭到汙衊。」
「行政院長吳敦義說,尊重並信任行政院副院長陳衝督導的專案小組採取有效措施,力爭到底。」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委陳士魁今天表示,向國際仲裁庭 (CAS)提出申訴仲裁的要件已經備齊,將申訴到底。」
如果事情發展如我所預想的這樣,即楊淑君選擇對個人最有利的做法,不再做對個人有害無益的抗爭,那台灣政壇這些慷慨激昂的表演,都不過是“班師”前虛張聲勢式的虛晃一招罷了。
這裏,有必要再來看一下曹操與楊修故事的後續發展:
「操屯兵日久,欲要進兵,又被馬超拒守;欲收兵回,又恐被蜀兵恥笑,心中猶豫不決。
操喚楊修問之,修以雞肋之意對。操大怒曰:“汝怎敢造言亂我軍心!”喝刀斧手出斬之,將首級號令於轅門外。
曹操既殺楊修,佯怒夏侯藹,亦欲斬之。眾官告免。操乃叱退夏侯藹,下令來日進兵。
卻說曹操退兵至斜穀,孔明料他必棄漢中而走,故差馬超等諸將,分兵十數路,不時攻劫。因此操不能久住;又被魏延射了一箭,急急班師。三軍銳氣墮盡。前隊才行,兩下火起,乃是馬超伏兵追趕。曹兵人人喪膽。操令軍士急行,曉夜奔走無停;直至京兆,方始安心。」
有了曹操铩羽而歸的前車之鑒,台灣當局即刻明裏虛張聲勢暗裏收兵班師,不失為明智的選擇。見好就收,無疑是智者之舉;及時止損,又何嚐不是智者之風呢?
那楊淑君到底是否清白呢?楊淑君自己心裏有數,台灣方麵心裏有數,亞跆協和世跆盟心裏有數,我等觀眾心裏也有數。
清者自清。對,很對。這話我信。清的汙不黑嘛。我也同樣相信另外一句話,叫濁者自濁,黑的也漂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