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關17年半 2018年可提假釋

本文內容已被 [ 新聞自由 ] 在 2011-01-08 08:16: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來源:中新社    

 

 

 

 

前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在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熏人事案分別遭判刑11年、8年定讞,台灣高等法院6日裁定,陳水扁應合並執行17年半,並科罰金新台幣1.54億元。

陳水扁的刑期至2026年5月27日期滿

據中新社綜合台北中央社、中廣新聞網報道,台灣“最高法院”11月11日將龍潭案、陳敏熏人事案判刑定讞,龍潭案各判刑陳水扁、吳淑珍夫婦11年、陳敏熏人事案各判刑8年。陳水扁已在本月2日發監執行,從台北看守所移往桃園龜山監獄服刑。檢方隨後向高院聲請訂合並刑期。

高院經抽簽分案後,由受命法官周盈文、審判長陳貽男、陪席法官宋明蒼做出裁定,陳水扁應合並執行17年半,並科罰金1.54億元。

另據《聯合晚報》6日報道,由於發監前,陳水扁已被羈押714天,這部分可以抵扣,因此,監所人員計算,陳水扁的刑期至2026年5月27日期滿。

報道稱,依法,陳水扁在服刑一半刑期後,即有機會聲請假釋,不過,由於另有“二次金改”、“洗錢”等多案審理中,任何一案確定後,法院必須重新裁定應執行刑,使得陳水扁無論刑滿日期、是否可申請假釋,充滿變數。

至於吳淑珍的部分,台灣高院仍未收到檢方聲請。鑒於吳淑珍身體狀況欠佳,其發監方式與服刑方式,檢方將開會討論。

最快2018年可提假釋

據台北中央社報道,台灣法界人士表示,扣除羈押折抵刑期,陳水扁最快要在2018年才可提假釋。

台灣法界人士表示,陳水扁的刑期不短,若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無重大違規,服刑一半即可申請假釋,扣掉陳水扁的羈押時間,2018年9月可提假釋。

至於陳水扁罰金部分,台灣法界人士表示,由於台檢方特偵組已查扣陳水扁家資產超過新台幣10億元,因此就算陳水扁不完納罰金,檢方也可從查扣的賬戶中強製執行。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