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台灣《時報周刊》
陳水扁所涉公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尚未定讞,他本人則指控李登輝的隨扈為“國安密賬”案的“人頭”(提供海外賬戶供他人洗錢的人),自己隻是遵循李登輝的模式。台特偵組已經悄悄密集傳喚李登輝案的10多位重要證人,令人頗感震驚的是,證人的證述都指向李登輝是最後下決策的人。台特偵組認為李登輝有必要說明相關疑點,將擇期訊問李登輝。
據台灣《時報周刊》報道,陳水扁曾在為所涉公務機要費案辯駁時表示,公務機要費案的使用是依循李登輝模式,還表示李登輝疑似曾把公務機要費案用在私人房產大溪鴻禧山莊上。同時,陳水扁告發李登輝的隨扈陳國勝、李忠仁、鄭光麟、廖鬆青及李誌中等人為人頭,這些人也已經被台特偵組傳喚二次以上;台“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趙存國,也曾因李登輝案被傳喚。
特偵組表示,在密集傳喚李登輝案的10多位重要證人中,他們都表示李登輝是最後下決策、要求他們充當“人頭”的人。
台特偵組表示,證人的供述已到讓檢方認為有必要請李登輝說明相關疑點的程度,擇期就要訊問李登輝,台檢方還是把“國安密賬”當作切入點。
“國安密賬”
台當局“國安局”的機密文件,揭發出李登輝任職台灣地區領導人期間操縱私設的秘密經費賬戶巨額資金,對美、日、南非等國家開展秘密金錢“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