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僑報網綜合
陳水扁因貪汙案判刑,當地時間2日發監位於桃園龜山的台北監獄服刑,這是他第二次進入台北監獄,代號1020,若表現良好,第五年就可申請假釋。就有網友打趣表示,建議桃園縣政府可規劃“台灣地區領導人一日遊”!
網友惡搞“台灣地區領導人一日遊”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台灣“最高法院”在今年11月11日對龍潭購地弊案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各判刑11年三審定讞,2日下午一點,陳水扁準備從台北看守所出發,他身穿白色T恤、卡其色背心、棉質七分褲和藍白拖鞋,臨行前還轉身向相處2年多的法警一一握手道別致謝,全程都沒有戴上手銬。
陳水扁入監服刑的消息一出,就有人在網絡上表示“難怪今天那個方向一直有紫氣 昨天晚上還看到帝星移動了!”網友也紛紛提醒從今以後就不能叫土城王,而要改叫“龜山王”,還“感歎”實在“很拗口”。更有網友建議,如今至少有三位前台灣地區領導人“落腳”桃園,縣政府可以規劃從大溪陵寢到鴻喜山莊,最後再到台北監獄的“台灣地區領導人一日遊”。
陳水扁:我當過“總統”擅長治理
“從今天起,你的代號是1020,以後不再點呼姓名。”貪汙罪定讞的陳水扁成為台灣地區史上卸任領導人因貪汙坐牢的第一人。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從土城看守所到台北監獄,短短三十分鍾路程,陳水扁由“被告”轉為受刑人,不再享有“總統”禮遇,但他似仍難割舍“總統”的身份。
在辦理入監過程中,監所人員循例問陳水扁經曆,以便日後依他專長安排適合工作,陳水扁回答“我當過‘總統’”,專長:“擅長治理”,監所作業課把他的回答載入調查表。
與人同居4平方米囚室
一小時後,陳水扁換上囚服,被帶入監所“和一舍”,麵積僅1.2坪(約4平方米)大的獨居房。雖為獨居,獄方卻安排另一人同房。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北監獄因受刑人嚴重超收,獨居房不足,擔心安排陳獨居恐遭質疑是“特權”,且考慮陳初期可能不適應監獄生活,因此安排一名舍友,1.2坪兩人共居,兩人打地鋪睡覺。
陳水扁在北監是入住大約1.2坪的雙人房,不但要重新適應有個“室友”,私人空間比起過去在北所的生活更是大大縮小。入監的第一晚,他的狀態相當引人注目,有網友模仿類戲劇的口吻“阿扁幾十年沒有睡雙人床了,會不會害羞呢?究竟初夜會發生什麽事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受刑第一天情緒穩定
成為受刑人的第一天,陳水扁情緒平穩,下午17點入監第一次晚餐:藥燉排骨、炒四季豆、椰子派、味噌豆腐湯。北監主管透露,陳水扁把飯菜都吃完。
今後將以“1020”編號在北監度過漫長刑期的陳水扁,過去每天可以會見、通信、看電視,昨天起一律取消;隻能每周會客一次,想看電視、聽收音機,要看他日後獄中“表現”。
法界人士表示,依照規定,陳水扁如果表現好,最快可能要兩年多以後,才能享有看電視、每周接見兩次的待遇。
來到台北監獄後,陳水扁每天可放封三十分鍾,“幾乎整天窩在囚房”,夏天囚房溫度高達三十八度,打赤膊也會汗流浹背,冬天寒流來襲,會降到十度以下,陳水扁的日子要比在看守所難過。
盡管台北監獄表示,今後隻有1020,沒有陳前“總統”,但陳水扁畢竟是前任“元首”,和其它受刑人相比,“1020”的待遇仍有若幹不同。
監獄派出三人小組專責管理,陳將和同房受刑人單獨用餐,不必到餐廳和其它受刑人集體用餐,日後也考慮找細軟手工讓他在舍房做,不必下工場和其它受刑人一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