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來台灣立法院陽光法案推不動因兩黨政客要貪汙。政客要貪就無法約束司法官不貪

本文內容已被 [ taiwanpeople ] 在 2011-01-08 08:16: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十幾年來台灣立法院陽光法案推不動,因兩黨政客要貪汙。政客要貪就無法約束司法官不貪。司法官索賄貪汙依行賄行情斷案。法律公信力就死了。沒有公信力的司法體係就無法偵辦不法事端。而且台灣司法官不中立,不忌諱表態政黨偏好又與政商利益掛鉤。的這是台灣亂象根源。台灣的政界,商界,司法界有一大群無恥貪婪之輩。任何一個台灣領導人都沒法整治這係統跟這貪腐群體。大陸的朋友恥笑台灣的民主。我認為是笑錯了對象。民主無罪,罪在這貪汙文化與貪腐群體扭曲了一切民主價值。希望大陸能建立個法治社會。民主價值唯有公正乾淨的法治社會才能實現。選舉不代表民主隻是一種實現的做法。共產黨隻有有心,一個黨不用選舉也可以實現民主社會。

所有跟帖: 

都知道民主是好的,但台灣的民主是讓人恥笑的。文章說得很對。 -spyqqq- 給 spyqqq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04:53:51

握手!兩岸共同的問題:反貪、法治。選舉不過是民主的一種形式, -老鼠愛米- 給 老鼠愛米 發送悄悄話 (115 bytes) () 11/11/2010 postreply 16:44:34

+1 -delurking_for_a_sec- 給 delurking_for_a_sec 發送悄悄話 delurking_for_a_sec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5/2010 postreply 03:24:2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