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偵辦胡誌強空手買豪宅,如果落選可能要去坐牢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胡誌強買房 公告現值翻一倍

更新日期:2010/11/1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唐在馨/台中報導]宜蘭縣民林錦坤日前向台中地檢署遞狀告發台中市胡誌強、夫人邵曉鈴、女兒胡婷婷及聯聚建設,指控胡誌強購買中市七期重劃區內的豪宅兩天後,該地段公告現值由每平方公尺六萬五千元調高為十二萬元,再以十二萬之公告現值向銀行辦理設定抵押,這一來一回可賺多少?檢方對此案已受理偵辦。

胡誌強∶選舉口水不回應

針對民眾所舉發的房屋問題,胡誌強表示,選舉口水不回應,選舉抹黑,司法自有公斷。

林錦坤指出,他調閱胡誌強於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年的公務員財產申報,質疑胡誌強何來的錢去購買及炒作中市七期豪宅,他向聯聚建設公司購買的七期豪宅,占地兩百五十九平方公尺、雙車位,依地政機關權狀上的資料記載,買賣原因發生日期是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一般這就是買賣簽約時間,而過戶登記日期是九十六年元月二十三日。

林某說,短短不到一個月時間,竟產生如此微妙變化,他不知道胡誌強是以多少錢買到該間豪宅,但九十六年元月一日,該豪宅所在惠國段的公告現值,從每平方公尺六萬五千元,調高為十二萬元、將近一倍,房子買賣通常會向銀行辦理貸款及抵押設定,銀行對房子價值評估,公告現值是最基本及重要的參考依據,據地政機關資料,胡誌強豪宅讓兆豐銀行設定抵押權兩千零四十萬元。

林某說,目前銀行辦理貸款,通常抵押設定是房價的六至七成左右,依兩千萬之抵押設定,反推房價應在三千萬左右,可是話說回來,從曆年胡誌強財產申報,看不出他有這麽多錢,有必要請檢察機關查清楚,這中間是否涉及官商勾結、圖利、逃漏稅、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利益回避等問題,而這一來一回胡誌強可以賺多少?無形中胡誌強幫助七期炒樓、炒地皮,市長應對市民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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