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金改一審無罪,扁辦∶下周二舉行「一邊一國大團結挺扁晚會」

來源: mismo 2010-11-05 09:43:2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07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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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無罪 扁聽判頻露笑容

更新日期:2010/11/05 19:46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賴又嘉、溫貴香台北5日電)二次金改與扁家洗錢案,前總統陳水扁夫婦、扁家子女、企業高層等被告,今天一審全無罪。扁聆聽判決時,麵露微笑,頻頻向審判長點頭。

從台北看守所提訊到庭聽判的陳水扁,聽到審判長周占春宣判無罪時,麵露微笑,並在審判長宣告其他被告無罪時,頻頻點頭,向審判長致意,在法庭內旁聽的挺扁群眾則當庭高呼「阿扁萬歲」。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隆在宣判後出法庭,並轉述陳水扁的看法表示,扁對合議庭公正判決,心存感激,如同陳水扁之前所說的「守得雲開見明月」,陳水扁對自己的清白有絕對的信心。

律師石宜琳答覆媒體表示,陳水扁雖是國家元首,對於國泰並世華、元大並複華金等決策,總統沒有決定權,且陳水扁所收受的款項是政治獻金,自應獲得無罪判決。

陳水扁辦公室發言人江誌銘與本土社團,聽到陳水扁獲判無罪的消息,在法庭外高喊,「阿扁無罪、釋放阿扁」。江誌銘說,司法總算能還陳水扁一個公道,讓他沉冤得雪;本土社團人員則表示,很感謝法官給這樣的公道,讓他們知道台灣還有司法。

扁辦晚間也發布新聞稿表示,11月9日晚間7時,將在立法院前舉行「一邊一國大團結挺扁晚會」,要求法院立即停止羈押陳水扁,同時也為民進黨的5都直轄市長與市議員參選人全力輔選。991105

二次金改案 扁等21人全無罪

更新日期:2010/11/05 20:01

扁家二次金改弊案,一審宣判,連同陳前總統和夫人吳淑珍在內,總共21人全部無罪,審判長周占春的理由是金融改革並非總統職權,再加上檢方查無金控行賄的對價關係,所以全案涉及的貪汙洗錢,背信罪名全部不成立,而陳前總統也透過律師表達對法官的感激。

二次金改案宣判前,陳前總統步下囚車到庭聽判,麵對媒體,他臉上笑容充滿著自信,似乎對宣判很有把握,果不其然判決出爐,連同陳前總統和夫人吳淑珍在內,官商被告總共21人,全數無罪。

審判長周占春的無罪四大理由,是金融合並非總統職權,涉及行賄的被告查無主觀犯意,沒對價關係,再加上檢方證據不足,所以21位被告,包含陳前總統收受金控6.1億,獲判無罪,共同收受金額的妻子吳淑珍也是無罪,陳致中黃睿靚陳幸妤涉及洗錢,無罪,吳景茂、黃俊英洗錢共犯,同樣無罪。

企業方麵,前兆豐金董座鄭深池和國泰金副董事長蔡鎮宇,元大馬家馬誌玲父子三人,前開發金總經理辜仲?和財務長邱德馨,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國揚董事長侯西峰,高興昌董事長呂泰榮和胞姐呂和霖,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國泰世華副董事長 李明賢,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全都是無罪。

消息一傳出法庭,法院內等待的獨派團體歡聲雷動,先前扁家四大弊案,二審被重判20年,這一回二次金改弊案卻全數無罪,也讓扁家在司法戰役上,扳回一城。

二次金改扁家全無罪?扁辦∶龍潭案及陳敏薰也應無罪

更新日期:2010/11/05 16:50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針對二次金改案扁家及相關企業均獲判無罪,扁辦主任陳淞山今(5)日表示,判決等於認定相關起訴理由並非總統職權,因此他認為,包含龍潭案、陳敏薰涉及的開發金案等,也應該判決無罪,他強調,扁律師團已經提出解除羈押的申請跟抗告,要求法院應該立即在選前釋放陳水扁

陳淞山說,扁辦肯定審判法官能夠有風骨獨立審判,「在選前能做這樣勇敢的判決,象徵社會正義還給扁的公道」,他說,希望能夠因為這樣的無罪判決,讓牽連到龍潭案跟陳敏薰案中有關開發金的部份,最高法院能夠審酌這次無罪判決的理由,判決無罪。

陳淞山認為,「不能把總統的政治影響力當成就應該負起相關的政治跟法律責任」,尤其國務機要費二審判決1400萬被認為有罪的部份,連許陽明的特別費都被判決無罪,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兩者相關,「也應該判無罪」。

陳淞山說,扁律師已經針對這部份提出解除羈押的申請跟抗告,無罪的判決更加確立應該要立即釋放陳水扁,不可以拖延到選後才談是否要延押,「扁已經被關了708天,應該要立即釋放!」

所有跟帖: 

藍綠繼續內鬥,很好! 希望綠營2012年把馬英九趕下台去。 -老流氓- 給 老流氓 發送悄悄話 老流氓 的博客首頁 (118 bytes) () 11/05/2010 postreply 10:10:10

又一咧--- 台灣的民主自由真是天大的笑話!大陸一定要以此為反麵教材,絕對不能走這條路! -spyqqq- 給 spyqqq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6/2010 postreply 04:54:41

其實這是司法不受政治力幹涉之明證,而且這隻是一審。檢察官會上訴。 -w-light- 給 w-light 發送悄悄話 w-ligh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6/2010 postreply 06:59:53

扁珍的洗錢案二審已被判20年,罪證相當明確,兩人最後要準備坐牢了。 -w-light- 給 w-light 發送悄悄話 w-ligh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6/2010 postreply 07:03:50

吳淑珍坐牢了?別開玩笑了,她坐輪椅行動不便,要周美青陪嗎? -mismo- 給 mismo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8/2010 postreply 06:03:33

吳淑珍最貪。連綠營也譙她!! 還坐牢? 早該以死謝罪!! -w-light- 給 w-light 發送悄悄話 w-ligh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8/2010 postreply 16:33:08

不是我咒她,即便是如宋楚瑜2.4億元的政治現金結餘可歸私有,你洗錢就不對。 -w-light- 給 w-light 發送悄悄話 w-ligh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8/2010 postreply 20: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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