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之瑜:馬英九十六字的玄機與動機

來源: crn2005 2010-07-22 23:02:1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89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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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特約作者石之瑜
  中評社台北7月22日電(特約作者 石之瑜)兩岸經貿論壇不久前召開,吳伯雄替馬英九帶話給胡錦濤,引起反對黨的質疑,傳話的人覺得沒有什麽大不了,都是可以公開談的。傳話的內容是十六個字:正視現實,累積互信,求同存異,續創雙贏。     必須說,這十六個字暗藏玄機,像是律師的法庭攻防,字字可作雙解,所以反對黨搞不清這是在騙彼岸對手,還是在騙此岸人民。     十六字中的後十二字,是修正胡錦濤先前講話而來,所以對彼岸聽眾翻譯這十六個字時,可以解為:和平共存,先經後政,不搞台獨,邁向共榮。但是若轉而對台灣聽眾,則大可以根據馬英九的不統、不獨、不武公式,另外翻譯成:分裂分治,敵意未消,少談統一,繼續讓利。     批評者可說馬英九狡詐,同情者可說他實在是兩大之間難為小,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是,無論馬英九是出於無奈或選擇,他都得保證所有的訊息都必須能雙解。   這不是馬英九本人發明的方法,最早兩岸紅十字會談判,台灣方麵也是受到法庭攻防的律師文化所影響,錙銖必較地保留台灣可以另解的法律文字。後來人雲亦雲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不就是這樣來的嗎?造成人雲亦雲,各取所需,正是他們的目的。     從陳長文到馬英九再到許惠佑的海基會各界領導,分屬於中國國民黨,台灣國民黨與民進黨的政治立場容或南轅北轍,以雙解的法律文字當成大陸政策的方法論基礎則一。許惠佑甚至在課堂上傳授如何以綿密多解的法律文字框住對岸的經驗。     陳水扁也是律師出身,對雙解文字駕輕就熟,故他當政期間,幾乎所有涉及兩岸的文告與談話,都具有兩麵性。就職時提出的四不一沒有,為其高潮,也成為當前馬英九兩岸政策論述的重要起點。     後來陳水扁為了選舉而故意挑釁大陸未果,又想求助於雙解文字,便在 美國斡旋之下企圖透過宋楚瑜完成的,就是由宋楚瑜麵對北京談一個中國,麵對台灣談各自表述,以謀兩岸關係的突破。不料因為國共和解進度大幅超前而作罷,也導致扁宋各取所需、互道真誠的暗盤一夕破裂。   這次批評馬英九傳話舉止的蔡英文更是法律人,在起草港澳人民關係條例,或輔佐李登輝建構“兩國論”的時候,傳承的也是台灣法律界拿手的雙解文字。     所以,若問某位具體來台的港澳人民是友是敵,完全得要依照個案進行判斷與解釋,而新聞或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某媒體的資金是否是陸資,也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結論。     至於兩國論,不更就是典型的雙解文字嗎?麵對華府、北京與國人的解釋完全不同,故有人認為北京受騙,有人認為台灣選民受騙。雙解文字的最高境界,就是人人都覺得與自己同路,一起騙到另一造。     一言以蔽之,采取雙解文字的動機,不外乎是讓談判對手認為自己有某種意圖,而實際上自己卻保留了做出完全相反解釋的文字空間。這說的不好聽是欺騙,但台灣法律文化以保護當事人為原則的習慣根深蒂固,這也是為什麽台灣人不信任法律,隻想以法律當成工具,因而無法建立法治文化的社會背景。     既然沒有法治文化,也就難談根本的法律動機,充其量是滿足兩造的口惠而已,沒有根本的動機,就不存在真假。真偽莫辨之下,也就不能說馬英九的十六字是騙術了。  (中評社特約作者:石之瑜,台灣大學政治學係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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