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今日起開放陸客赴澎湖落地簽證

來源: crn2005 2010-07-14 21:07:0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30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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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觀光客赴澎湖今起實施落地簽證,踏出陸客台灣自由行第一步。
  中評社台北7月15日電(記者 李仲維)今日起台灣開放大陸觀光客赴澎湖落地簽證,期盼能吸引陸客赴澎湖觀光(但不能由澎湖中轉來台)。“陸委會”同時也開放港澳居民辦理便捷式入境申請,吸引返回大陸福建探親的港澳居民赴金、馬、澎湖或轉赴台灣觀光。   “陸委會”配合小三通政策檢討,修正“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對小三通海運業者強化管理,提供大陸人民經小三通中轉便利性,且放寬探親、探病、奔喪的親等範圍與停留時間。   “陸委會”昨天宣布,這項辦法的條文修正,已獲“行政院”核定,今天起生效實施。   “陸委會”表示,過去的規定,除台灣地區人民的大陸配偶需依法經機場、港口接受麵談者外,其餘大陸人民以探親、探病、奔喪等相關事由經許可進入台灣者,需依有效入出境許可證經“移民署”查驗由金門、馬祖或澎湖出入大陸地區。   但“陸委會”表示,因上述規範的適用對象過嚴,讓符合探親親等規定的大陸地區人民無法取道小三通出入大陸,造成大陸配偶和其親人眷屬無法同行,必須繞道香港、澳門或搭票價較貴、訂票較難的直航班機,造成時間和金錢成本增加。   “陸委會”指出,這次修法放寬,讓在台居留大陸配偶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及已在台定居的大陸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親人眷屬,皆可經由小三通出入台灣與金、馬或澎湖。   此外,這次修法也放寬探親親等為二親等內血親或配偶在金、馬或澎湖設戶籍,且停留期限也放寬,由每次7天6夜放寬為每次不得逾2個月。   “陸委會”表示,修法也擴大便捷式入境申請,開放陸客赴澎湖落地簽,藉此盼能吸引大陸人士赴澎湖觀光(但不能由澎湖中轉來台);同時這次修法也開放港澳居民辦理便捷式入境申請,吸引返回大陸福建探親的港澳居民(約數十萬人)赴金、馬、澎湖或轉赴台灣觀光。   這次修法,也刪除大陸人民經小三通進入金門、馬祖每日許可數額限製,且放寬大陸人民經小三通的許可有效與停留期間;許可有效期從15日或30日放寬為6個月、停留時間由7天6夜放寬為15天、1個月到4個月不等,而延期停留則從不得超過7天放寬到不得超過15天。   “陸委會”指出,為促進小三通海運管理的合理化和製度化,讓台灣與大陸兩地船舶運送業者在取得小三通營運許可後能提供優質服務和良性競爭,增訂小三通業者取得營運許可期間以2年為限的規定,且增訂小三通既有業者應於本辦法修正後1年內重新申請許可的“落日條款”規定,以維護公平及提供調適緩衝期間,保障業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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