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誰說的國民黨積極抗戰,看看這些當年的國民政府和日本人簽的約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你們難道不臉紅嗎?

—1932年1月28日,日軍發動“18226;28事變”,進攻上海。5月5日國民黨政府簽《上海停戰協定》,劃上海為非武裝區,中國不得在上海至蘇州、昆山一帶地區駐軍。

——1933年5月31日國民黨政府簽《塘沽協定》,承認了日本對東北、熱河的占領,劃綏東、察北、冀東為日軍自由出入地區。“長城線以南由中國方麵警察機關擔任之上述警察機關,不可利用刺激日軍感情的武力團體”。

——1935年7月國民黨政府簽《何梅協定》,中國河北省主權大部喪失。

——1935年6月27日國民黨政府簽《秦土協定》,中國喪失了在察哈爾省的大部分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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