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律好象是搞三審定讞

本文內容已被 [ haobuhao ] 在 2011-01-08 08:16: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大陸是兩審. 一審的判決是有法律效果的, 得執行, 如不服, 可上訴, 即二審.

比較而言, 台三審是1-2-3整個過程. 如, 1之後, 不存在上訴之說. 得三個過程全走完後,才談得上這案子審完了, 才談得上執行, 特赦......三審後好象沒有上訴權利了.

相對於台三審, 大陸其實是一審, 加上一次上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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