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登廣告催生和平共處法扯馬後腿,和艦案二審判無罪又被發回更審

來源: sunduk 2010-04-07 19:57:4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41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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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再登報?籲馬訂兩岸和平共處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21 13:03:57

中評社台北12月21日電/積極催生“兩岸和平共處法”的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今天再度在台灣各大報刊登兩大半版廣告,呼籲為了促進兩岸互信互助,馬英九應大膽製定“兩岸和平共處法”。

中廣新聞報導,曹興誠這篇廣告內容洋洋灑灑,評析馬英九上任以來的表現,認為馬政府的兩岸政策含混,強調唯有兩岸和平共處法才能解決紛爭等,共有六大主題。他強調,“主帥無能,累死三軍”,領導者如果沒有立場,不訂目標,底下無所適從,必成一片散沙。

他並質疑,馬英九的“不統、不獨、不武”,和陳水扁的“四不一沒有”,其實沒有差別。馬英九的兩岸政策矛盾含混。

曹興誠表示,他在2007年底就陸續刊登廣告,建議台灣製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求台灣的長治久安。他說,法案具體做法是兩岸統一的條件由大陸方麵提出,交給台灣民意表決,時機由大陸決定,如果台灣百姓多數同意,就可以進行統一;萬一台灣百姓不同意,間隔一段時間之後,程序可以從來而且次數不限,一直到最終統一為止。


和艦案更審 曹興誠怒批違法違憲
2010-03-23【中廣新聞/HJG】

和艦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開庭,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不滿最高法院將他先前「背信罪無罪」定讞的案子又發回更審,當庭怒斥審判違法、違憲,還中途離開法庭,並嗆法官如果要他出庭就拘提他。

曹興誠還發表聲明稿,痛批最高法院不斷發回更審簡直視法律如無物。對於曹興誠提前離開的舉動,法界人士表示,被告到庭後,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退庭,處分與否則由審判長裁量。

高院更一審審理聯電和艦案,傳喚曹興誠及宣明智,由於曹興誠不滿最高法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曹興誠當庭怒批審判違法違憲,已違反正常司法程序,今天的審判根本不應該進行,曹興誠大動肝火,法官多次要求他冷靜坐下,但他越講火氣越大,乾脆中途離席,還拒絕簽名檢方提出的補充理由書狀叫律師代簽,甚至向法官揚言,要他出庭就拘提他。

審判長沒有指示法警攔人,庭訊隻好結束。法界人士表示被告到庭後,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退庭,處分與否全由審判長裁量。

全案主要是聯華電子公司被控在民國九十年間違法投資中國大陸和艦科技公司,曹興誠、宣明智,兩人一、二審都獲判無罪,但因刑事訴訟法規定,背信罪不得上訴三審,兩人背信部分無罪定讞,檢方就違反商會法提上訴,最高法院去年十二月將曹、宣兩人違反商會法無罪判決撤銷,罕見以違反商會法的案情和背信有相牽連,全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曹興誠認為一、二審獲判無罪,最高法院竟發回更審簡直視法律如無物,他還說這就像有人被黑道押到賭場,被強迫參與賭博,賭場規定如果贏錢通通不算如果賭輸必須立即付錢,也就是說他的官司無論打贏多少次都不算,隻要輸一次就得坐牢,以賭博來說這叫詐賭,也讓國家司法威信嚴重受傷。

所有跟帖: 

看了曹興誠無罪判決後又被撤銷,誰敢說台灣的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 -sunduk- 給 sunduk 發送悄悄話 sunduk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07/2010 postreply 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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