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02 16:21:03
中評社台北4月2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提訊陳水扁與傳訊相關被告出庭,檢察官於庭中為前“總統府”會計專員陳鎮慧請求免刑,並免除與其他共犯共同追繳犯罪所得。全案訂於6月11日宣判。
中央社報道,高院合議庭今天傳訊所有相關被告出庭,進行宣判前的言詞辯論程序。前力拓集團董事長郭銓慶上午庭訊時,以“我願意麵對司法”表示認罪,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銘哲及陳鎮慧也都認罪。
陳鎮慧說,陳水扁律師團一再質疑她公私不分,她也曾質疑,領公家薪水,卻要幫助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和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點收到的捐款與私人款項,是否公私不分,自己也不知道。她說,從未幫忙搜集發票,也沒有使用“國務費”,一審判決卻要她連帶分攤新台幣1億元犯罪所得。
陳鎮慧說,麵對司法她選擇坦白,但也背負背叛的壓力,請求合議庭給她自新機會,讓她有信心麵對人生下半段。
至於科刑範圍,郭銓慶和陳鎮慧請求合議庭給予免刑,李界木和蔡銘哲則請求從輕量刑。檢方也為陳鎮慧向合議庭建請免刑,並免除與其他被告共同繳交連帶犯罪所得責任。
合議庭於庭末諭知,4人部分辯論終結,訂於6月11日宣判。下午將繼續開庭,審理其他被告部分。
法官下通牒催扁家匯款?吳淑珍∶催死也沒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2010-04-02 21:05:39
中評社台北4月2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扁案,合議庭今天於庭中向扁家下最後通牒,若將海外钜款匯回,陳水扁交保的可能性很大,若匯不回,交保可能性將很小。
中央社報道,高院合議庭下午開庭時,審判長鄧振球表示,下周全案將言詞辯論終結,屆時陳水扁是否交保,合議庭目前仍未決定,但希望扁家在瑞士當地銀行的2100萬美元能匯到特偵組指定帳戶。若款項匯回,陳水扁交保的可能性很大;若未匯回,交保可能性很小,並將影響量刑輕重。
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反駁,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妻該簽署的文件都簽了,款項匯不回,並非陳水扁能控製,希望合議庭不要下一個被告不可能做到的條件。
他並說,當年拉法葉案的回扣至今尚未匯回,還提到台灣執行死刑影響歐洲免簽證入境,與海外钜款無法匯回也有關,不能以此作為交保條件。審判長則說,“話已經講得非常明白,怎麽做你們自己決定”,指款項匯回與否僅是考量因素之一。
陳致中說,匯款事宜會與檢方通力合作。他說,已配合檢方簽署所有相關文件,由特偵組轉交瑞士檢方;且昨天再與黃睿靚發函給瑞士當地銀行理專,表明無需考量市場價格損益,要求在最快時間內將款項匯回,並非如一審法官認為的“口惠實不至”。
審判長多次提醒,錢匯回來很重要,還影響到量刑輕重,請陳致中密切與特偵組多聯係,趕快去做。
吳淑珍則不滿陳水扁羈押期限超過500天,是有史以來的紀錄。她說,陳致中該簽的都簽了,問題出在特偵組與瑞士檢方溝通問題,主控權不在扁家,“把我們催死也沒用”、“也不能去銀行把錢搶回來”,即使6月11日宣判前匯不回來,罪也不在扁家。
吳淑珍及陳致中律師則說,陳致中與黃睿靚已簽署相關文件,經瑞士檢方多次更正、往來,3月25日已完成最後簽署,款項未匯回應是瑞士檢方與特偵組雙方聯絡問題,海外钜款匯回與否若要作為交保條件,應考慮責任歸屬。
檢察官越方如則反擊,特偵組積不積極,陳致中與律師應該最清楚,她過年前一再與陳致中連係,“我敢說我是最積極的”。她說,自己盡了120% 的努力,似乎沒有得到相同回應,特偵組絕對考量“國家”最大利益,希望款項盡快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