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台中地檢署偵結:公布胡誌強病曆 林進興等不起訴

來源: sunduk 2010-03-16 00:50:4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61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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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胡誌強談ECFA 學生亮刀嗆賣台奸sunduk2010-03-16 00:28:31
公布胡誌強病曆 林進興等不起訴
8/25/2006 10:10:32 AM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林相美/綜合報導]台中市長胡誌強病曆在市長選舉期間遭公布,胡誌強控告民進黨立委林進興等十二位醫師涉嫌違反選罷法及觸犯 漏業務上機密、誹謗等罪,台中地檢署昨偵結,檢察官認定該份病曆應為真實,但是從台中榮總外 ,林等人並未刻意、主動公布,且林等人用意是推動政治首長健康法案立法,沒有惡意攻訐情事,給予不起訴處分。

胡誌強聞訊表示,他不會詫異,也尊重司法,是非正義民眾自有判斷。胡誌強也強調,當初提告是為了端正選風,希望日後不會再有醫師穿著白袍介入選舉。

具有醫師及立委身分的林進興及中部地區十一位醫師,在選舉期間召開記者會,「會診」曾經有中風病史的胡誌強健康狀況,並在現場亮出一份病曆。

病曆確為中榮外 

檢方調查指出,林進興在記者會上「亮出」的病曆,確是胡到台中榮總就診的病曆資料,但該文件事後已遭被告之一高大成醫師銷毀,檢方從媒體記者所拍攝內容,比對胡在台中榮總病曆,認無偽造或變造之虞。

對於被告是否有公布病曆的舉動?撰寫人莊恒祥供稱,他聯係該記者會主要目的是推動行政首長健康評估法案立法,記者會「注意要點」第四項也提醒∶「隻可以抓在手上秀一下,不可以交給記者拍攝。」

檢察官檢視由媒體拍攝記者會影片,在場記者主動跑至林後方,拍攝到病曆內容,林進興沒有製止記者拍攝,難說林等人有公布病曆的主觀犯意。

檢方認為,病曆從台中榮總外漏,院長曾為此事向胡誌強當麵道歉,且病曆外 已有一段時日,並非被告勾結不法人士取得, 漏業務機密罪嫌不成立。

推動立法應無惡意

檢察官指出,綜觀記者會過程,除林進興有談論較多胡的相關病情,其餘被告都是以專業來討論患有那些病的可能後果分析。被告等人有推動政治首長健康法案立法之舉動,在選舉中積極投入推動,難說他們有無中生有惡意攻訐,被告違反選罷法及誹謗罪嫌不足,應予不起訴。

林進興∶仍支持首長健康立法

[記者徐夏蓮、胡清暉、陳詩婷、彭顯鈞、蘇永耀/綜合報導]台中市長胡誌強病曆外 案,卷入的十二位醫師皆獲不起訴處分,包括林進興在內的醫師都表示對市長胡誌強造成的困擾「覺得不好意思」,但也感謝司法還他們清白。

他們表示,對於衛生署醫師覆審委員會做出的懲處決議,他們將提出再議,若不滿意不惜提起行政訴訟。他們說,司法都不起訴了,沒道理再懲處他們。不過,衛生署醫事處表示,不受檢方的影響,也會盡速做出裁決。

除了感謝司法,皮膚科醫師高嘉君和泌尿外科醫師張士三說還是會堅持當初的「健康立法」,要求行政首長參選前,要提供健檢結果。

當時也是台中市長參選人的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也說,任何參與公職者,個人健康絕對是「公共議題」,因為這將影響人民權益,他將積極推動立法。

林進興說,美國州長、參議員等公職人員參選時,必須一定程度公開其身體狀況的資料給選民了解,上會期他原本擬妥選罷法修正草案,主張增列縣市長(含 )以上層級的公職人員選舉,都應公布身體狀況資料規定,但後來胡誌強案引發爭議,他放棄推動修法,但未來若有人提案,他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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