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中國大陸最後一名在台灣的劫機犯王誌華終被遣返。這是一個危險人物——15年前,他利用肥皂和鐵絲偽裝成“炸彈”,將杭州飛往福州的一家民航飛行器,劫持到中國台北。而在1999年他第一次被遣返的行程中,其同夥又成功劫持了押載他們的台灣飛機。
而在1993年,中國大陸民航共發生劫機事件21起,成功10起,目的地均為台灣。家裏鬧糾紛的、分房不公的、對政府不滿的,怒氣都發到了飛機上。安檢鬆懈是一個原因,而台灣當局錯誤的引導,給劫機犯造成了“隻要到了那邊,金錢美女要啥有啥”的印象。
王誌華被遣返翻過一頁曆史
□本報記者呂明合丁補之
□本報特約撰稿 嘉 實發自中國杭州、廣州、台北
15年後,中國大陸最後一名在台灣的劫機犯王誌華終被遣返。
2008年2月28日正午,與大陸一衣帶水的台海正北馬祖福澳碼頭,台海兩岸一項例行的遣返項目在此交接。一位戴著紅帽的老者被台方專車押來,他麵色平和,氣色尚佳,然須發已白——事實上,他隻有51歲。在驗明正身後,兩名台灣“移民署”人員摘掉了他的手銬、腳鐐。被移交給大陸方麵後,他又被戴上刑具,隨即送上從福州市前來的“海峽號”。
和一同被遣返的200多名偷渡者不同,王誌華被單獨關在底艙一個房間,有專人看守。一位隨行記者對王誌華的印象是,“挺老,無法將其與劫機犯掛鉤”。事實上,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人物——在他第一次被台灣遣返回大陸時,竟然再次劫持了遣返他的飛機。
有此前車之鑒,王誌華被徹底搜身——細到拿出鞋墊檢查鞋底。當天下午16:00許,船在福州亭江碼頭甫一靠岸,王誌華即由浙江警方帶離。
“我們現在已經掌握了王誌華。”浙江省公安廳下屬的機場公安局一位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而司法程序將很快啟動。
“劫機案中案”
如果沒有發生意外的“劫機案中案”,王誌華也許已在9年前被遣返大陸。1993年,劫機前往台灣後,他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後被減刑。
1999年,王誌華在台灣服刑期滿。台灣當局按照兩岸協議,決定將其與其它劫機犯一起遣返回大陸。
本報特約撰稿人在台北采訪獲悉,1999年2月8日,台灣海基會與警方包租了一架立榮航空DHX8-300(編號B-15237)“劫機犯專機”,將王誌華、劉保才、師月波等9名劫機嫌犯從台北運往金門,準備於次日在金門辦理交接。為確保安全,台灣警政單位安排了20多名警員隨機護送。
但意外發生了——這架從台北鬆山機場飛往金門尚義機場的包機飛行途中,楊明德用鐵刀片脅持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詹誌宏,當時,詹誌宏負責統籌協調劫機犯運送與遣返作業。他被鐵片劃傷了脖子,直至多名警員上前才將楊製服。王誌華、林文強、師月波3人也暗藏利器,但未動作。
台灣警方事後調查,王誌華等4人在1998年12月底得知要被遣返回大陸時就已預謀,企圖在遭遣返時,“挾持人質,搭船劫船,搭機劫機”,並準備好鐵片等工具。
遣返9名劫機犯的行程因此被延誤。除未參與再劫機的另5名劫機犯被先行遣返外,王誌華等被重新押回台灣。2000年3月30日,王誌華被台北地方法院以觸犯民用航空、妨害公務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二個月。
服刑期滿後的王誌華,一直被關押在宜蘭收容所內等待遣返。台灣媒體透露,王誌華獲悉即將被再次遣返的消息後,一度在宜蘭收容所內吞食大量治療高血壓藥物自殺,所幸搶救得宜並無大礙。但在2月28日被遣返回大陸時,則表現相當平靜。
有人以為他已死去
王誌華家住哈爾濱市呼蘭縣呼蘭鎮,此前為哈爾濱中藥四廠工人。劫機或與之在大陸的犯罪有關——哈爾濱市司法機關查實,王任職期間涉嫌貪汙公款1.8萬餘元,並有重大盜竊犯罪嫌疑,後哈爾濱市檢察機關已批準逮捕。
雖然劫機案在家鄉曾引起軒然大波,但15年後物是人非,王誌華早已為當地人淡忘。由於藥廠改製多年,哈爾濱中藥四廠的辦公室負責人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甚至根本不知道王誌華曾是這個廠的工人。“這麽多年沒有消息,大家都以為這個人死了。”王家所在的民主街五委委長嶽桂雲說。
嶽桂雲回憶,劫機事件發生後,時任治保主任的她曾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在王誌華家“守崗”多天,“怕王家來外人裏外溝通”。當時,王家隻有王誌華時年35歲的妻子和4歲的兒子。
“今天中午我剛收到信。”2008年3月4日,王誌華之妻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說。而在1993年後,她就再沒有過王誌華的消息,甚至丈夫被遣返時再度劫機之事,她也並不知曉。直至浙江警方此次向她發來刑拘通知書,她才第一次知道了丈夫的下落。
接受采訪時,王妻不斷咳嗽。她的身體出了不少毛病,3月4日下午因心髒病剛剛輸了液。而王誌華“失蹤”後,兒子小學讀完就輟學了,目前,母子二人靠打零工為生——有時候給生產隊做農活,有時去作坊幫零工,有時賣些自己屋前地裏種的小菜。2003年起,母子倆開始拿“低保”,每月160元。唯一讓她安慰的是,並沒有來自官方的政治壓力。
按劫機前王誌華貪汙情節,刑期不過數年。而一朝劫機去台後,而今已過15年,由於兩岸政治現狀,大陸方麵目前並不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劫機犯的刑期不能抵消。按此前多起判例,王誌華在國內仍將會被判處12年左右的刑期。
十五年前,那驚心動魄的一幕
時隔十多年,看過王誌華照片的前浙江省民航管理局長羅強仍印象深刻。“高高的,帶個眼鏡,比較瘦弱。”1993年劫機發生時,羅強正在民航管理局局長任上,他同時兼任被劫持飛機所隸屬的浙江航空公司總經理一職。
羅強回憶,當年11月8日13:04分,這架隸屬原浙江航空公司的“衝八”飛機——5903航班——開始了從杭州到福州的旅程。機場上載有5名機組人員,53名乘客。而即將飛抵福州時,劫機突然發生。
有關乘務員回憶,“他把自己關到廁所裏,手裏拿著一隻包,以威脅的口氣告訴機長,他要去台灣!如不從就引爆。”
“乘務長對他傳達了機長的話,要他不要胡來。此時,乘務長看到他的手在發抖。”羅強說,“後來我們才知道,這家夥劫持飛機的‘炸彈’,不過是是紙包肥皂,外麵纏點電線。”
劫機發生後,機長在第一時間向福州地麵做了報告,福州立即通知了杭州機場方麵。
“當時我正在杭州筧橋機場開會,第一時間跑到了塔台。”羅強說,“當時,我感到非常突然,腦袋都快空了。”
在塔台,羅強通過福州方麵給機組傳話。“告訴他們,保障安全,見機行動。從後來看,機組都非常堅決地貫徹了。”
羅強立即通知了浙江省有關領導,召集“反劫機”領導小組全體人員作出應急反應。羅強帶著一個機組人員坐飛機飛往廈門。這時,機組人員的勸說已失去作用,飛機正被迫按王誌華的意願一點點向海峽對岸接近。
“飛機還沒到海峽中線,台灣方麵的電台就打開了,一直不斷呼叫。”羅強說。飛機最終獲許從4000多米的高度下降到台北桃園機場落地。兩架台灣戰鬥機一左一右緊緊跟隨,一直監視到飛機落地。
王誌華隨即被台灣警方扣留,而機上人員則安然無恙。
“除了王誌華,其他人都要求回來。”羅強說。在與台灣當局的交涉中,5903航班機長提出兩點強烈要求:一是保證乘客及機組人員安全,補加燃油後,盡快飛回大陸;二是必須立即遣返劫機犯,以從根本上杜絕劫機犯罪事件。
台灣當局同意了機組的要求,放行飛機飛回了廈門。劫機發生的當天,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還特意致函台灣海基會,要求台灣有關方麵立刻遣返劫機人。
1993年11月9日19:31,除王誌華被台灣警方扣留外,機上52名旅客和5名機組人員均隨機安全返回廈門機場。“大部分旅客在福州的公安部門做了筆錄後順利散去。”羅強說,“飛機由我親自飛回杭州。浙江省民航局黨委連夜和機組人員座談,了解劫機事件經過及與台灣當局交涉的情況,最終肯定了機組人員的做法。”
什麽導致1993“劫機潮”?
王誌華的製造的這起案件並非個例。1993年前後,中國劫機事件頻發,震驚了國際航空界。這一年中國大陸民航共發生劫機事件21起,成功10起,劫機目的地均為台灣。
“什麽原因都有,有犯罪受通緝的,有家裏鬧糾紛的,個人欲望達不到的,有怒氣都發到了飛機上。”羅強說。
現在看來,劫機頻發,和當時的飛機安全防範措施缺失有關。以王誌華案為例,當時乘務員已看見王手不停發抖,卻沒有引起應有的懷疑。
“那個乘務長才20多歲,是浙航首批乘務員。年紀既輕,也沒接受過反劫機訓練。”羅強說。假如乘務員發現後及時通報機長,機長第一時間報告地麵,機組成員慢慢穩住他,當時很有可能反劫機成功。
地麵上的安檢程序同樣存在隱患。當時的安檢措施,寬鬆得讓現在的人可能有點不敢相信,“除了槍支外,什麽都可以帶,包括水果刀。”
劫機頻發,讓中國緊急加強了安保措施。最初是刀具不準帶,後來發現飲料也有危險。“買票前要嚴格審查身份證。當時我們花了很多錢購買了安檢設備、X光檢查儀還有手提設備,還引進了一批武警組成安檢隊伍。”
1995年後,劫機現象基本杜絕。
而當時兩岸的對立氣氛也給了劫機者遐想的空間。羅強說,台灣和大陸合則兩利,對抗兩損的關係,在兩岸劫機潮中反映最為直觀。
“當時台灣還在搞策反的輿論宣傳。錯誤的引導,給劫機犯造成了‘隻要到了那邊,金錢美女要啥有啥’的印象。”羅強說。在兩岸特殊的情勢下,大陸劫機犯曾令台當局欣喜若狂。最著名的例子,當屬沈陽劫機犯卓長仁在台灣獲封“反共義士”的鬧劇,並先後給予了每人超過750萬元台幣的“生活費”。
“劫機是國際公約明令禁止的犯罪行為。”羅強說,劫機犯卓長仁等在台灣當了英雄,國際輿論一時嘩然。
自1993年至1998年,大陸涉嫌成功劫持民用航空器去台案件共13件,合計18人。而在2008年2月28日當天,台“行政院陸委會”說,“截至本次遣返後,已全數遣回”。
曆史的一頁就此翻過。
褚靜濤: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
□本報記者丁補之采訪整理
劫機事件集中發生在1993年,有諸多特殊的曆史背景。一是大陸與台灣的交流是從1988年11月“老兵探親”開始的,但1991年後才逐漸增多。這時,很多人了解到台灣的生活水平要優於大陸。而當時的偷渡者,無論從水路還是通過空中劫機方式,是基於“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認識下,台灣又是所謂“自由世界”,希望過去能得到經濟方麵的改善。
在政治方麵,從1950年代開始,對於劫機這種方式,兩岸最初獎勵以物質和名譽,一定程度上鼓勵了劫機。後來,在大陸“和平統一,一國兩製”政策成為主流,並意識到策反並不符合潮流,從而不再鼓勵劫機。但台灣方麵的一些做法沒有得到改善。
當時,台灣問題依然處在“誰代表一個中國”的層麵上。雖然1990年雙方已達成“金門協議”,但是該協議是否適合劫機犯還存在爭議。台灣當局認為,按刑法“屬地主義”原則,如果不對劫機犯進行處置,即是默認了台灣不具備“司法管轄權”——這會傷害台灣的行政權和司法權,所以認可對劫機者的處置權利,因而並不遣返劫機犯,但刑罰則相對較輕。
另外,在對劫機犯的認定上,到底是刑事犯還是政治犯也存在分歧——這種模糊狀態客觀上滋長了劫機空間。
但隨著劫機事件增多,台灣方麵受到了巨大的國際輿論壓力;另外,台灣海峽寬不過200公裏,當被劫飛機靠近,台屬戰機就要升空應對,台軍的空防能力暴露無遺;還有,一些劫機者打著政治避難的幌子,其實是因為在大陸方麵觸犯刑法,或是對生活現狀不滿。這些因素開始讓台灣方麵頭疼。
此間,1993年進行了著名的第一次“汪辜會談”;另外,1995年1月海協會與海基會負責人曾就“兩岸劫機犯遣返”、“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員遣返”兩項議題達成一致的協議文本,但因相關原因未能最終簽署。
1997年,大陸率先遣返一名從台灣劫機前往大陸的劫機者之後,雙方類似的遣返逐漸增多,遣返的方式則依照“金門協議”。
雖然1993年後又發生過幾起劫機事件,但2000年民進黨上台後,劫機事件再沒有出現過。這說明劫機問題也與“台獨問題”有關,後者會讓人產生即使劫機去台,也會被驅逐的意識。
現在大陸民眾生活水平提高,政治自由度得到改善,和台灣相比不再有以前的明顯差距,人們也不再認為劫機到對岸,就能得到政治、經濟上的改善。劫機犯在對岸也不會再得到政治庇護而是代以刑罰,被遣返回大陸後還會受到法律嚴懲,劫機已得不償失。
而王誌華作為劫機潮中最後一名劫機犯被遣返,標誌著一個時代的終結。
(褚靜濤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史研究中心研究員)
張五嶽:保安全需構建新合作模式
□本報特約撰稿嘉實采訪整理
早期在兩岸未開放交流的特殊情勢下,出於意識形態考慮,兩岸都曾經鼓勵對方的飛行器飛過來。後來,台灣當局對劫機采取“人機分離”的態度——劫機犯留下,飛機和乘客返回大陸。劫機犯仍然會被審判、判刑,但隻要幾年牢獄結束後,就可以留在台灣生活,不必再被遣返大陸。
當時劫機的原因是,大陸的一些刑事、經濟疑犯抱著劫機到台灣可能會減輕刑罰的僥幸心態。他們雖然有刑事案件在身,但都聲稱自己受政治迫害,需要政治保護。
根據台灣“陸委會”統計,自1993年至1999年間大陸地區人員涉嫌劫持民用航空器來台案件共13件,合計18人,台灣方麵分別於1997年、1999年、2001年及2007年將服刑假釋之大陸劫機犯遣返大陸。截至本次遣返王誌華後,業已全數遣回。
對於遣返刑事犯,兩岸目前僅有1990年簽署的《金門協議》,已經顯得過時,遣返劫機犯都是特案處理。今天,對於很多犯罪形態的認定和承認都需要相互協商,特別是未來大陸遊客將到台灣旅遊、兩岸航空直航等,都可能帶來一些問題,所以應盡快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議題進行協商,建構製度化的合作模式,才能有效打擊犯罪。
這次遣返最後一位大陸劫機犯在島內媒體並未受到太多討論。目前正值台灣大選臨近,新聞的關注點都在這方麵。此外,遣返大陸劫機犯並未引起島內人權團體等的反應,這也看出台灣社會對劫機這種犯罪行為是非常不認同的。
(張五嶽為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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