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新聞“學生玩3P、獸父奸幼女”該罰嗎?(視頻)

來源: 作舟 2009-12-06 11:14:2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94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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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60;160;160;160;160;160; 北市長郝龍斌昨晚出示公文表示,市府以動新聞違反“兒少法”媒體分級規定,裁處壹傳媒最重罰鍰50萬元新台幣。[來源:《蘋果日報》]

  中國台灣網11月26日消息 台灣《蘋果日報》上周一推出“動新聞”,寫實手法立即引爆各界討論,台北市政府昨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開罰壹傳媒50萬元(新台幣,下同),要求予以分級,否則可每天開罰30萬元,最嚴重不排除勒令停業。勵馨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將到《蘋果》抗議,要求立即停播。台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昨也公開表示:“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動新聞是《蘋果》以寫實動漫呈現的新聞作法,手機可下載,網絡也可點閱。上周推出後,看過的民眾反應兩極,有人覺得非常酷炫,有人則認為太腥膻色。

  違反媒體分級 裁處最重罰鍰50萬

  報道稱,台北市長郝龍斌昨說,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描述暴力、性侵、凶殺案細節,對兒少身心有嚴重不良影響,“我自己也是家長,不希望孩子從網絡上看到動新聞”。依違反“兒少法”第30條第12款違反媒體分級規定,裁處壹傳媒最重罰鍰50萬元。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市府昨查看動新聞熱門點閱內容發現,有3則新聞:大學生玩3P、獸父奸幼女、鐵鍬殺妻,皆屬過度描述犯罪與性行為,應標示限製級,並設立身份認證機製,禁止未成年者下載瀏覽。若今檢視動新聞仍未分級、未設未成年者排除機製,可依“行政執行法”每天開罰30萬元,最嚴重不排除勒令停業。壹傳媒須在30天內繳罰款,但可向台當局“內政部”提訴願,訴願成功將還回罰款。

  台當局研商“動畫式新聞”管理規範

  台當局“行政院”昨也召集部門研商“動畫式新聞”管理規範,強調內容若違反“兒少法”及“電信法”,將嚴格稽查、貫徹執法,也歡迎民眾檢舉。台當局“內政部長”江宜樺說:“看了幾個例子,確實用動漫畫模擬犯罪、性侵、暴力、自殺等過程,是很不好的示範。”台當局“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將委托民間團體搜證,若涉刑事案件,會移送“刑事警察局”。

  “立委”關注動新聞 態度不一

  台灣“立法院”昨審查NCC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立委”質詢重點都在動新聞。“立委”吳育升形容,動新聞是成年漫畫普遍版,已抵觸社會基本核心價值,呼籲NCC這兩天拜會壹傳媒負責人,提出道德自律勸說。

  也有“立委”為動新聞緩頰。“立委”趙麗雲認為,應先要求壹傳媒自律,若動新聞能以收費避免兒少接觸煽情內容,“至少也是壹傳媒自我規管的誠意,是負責任表現”。“立委”蔡煌琅說:“動新聞是創意、新聞突破,如適度調整,不要著重描述聳動新聞,也可說是新聞未來趨勢。”

  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

  NCC主委彭芸表示,以她27年新聞教授資曆,不認為動新聞是新聞,“新聞就是新聞,沒有動不動的問題。”並直言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也呼籲其它新聞台勿引用動新聞畫麵。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說,上周陸續接獲民眾投訴動新聞不妥,據“電信法”第8條,若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可要求電信事業停止提供。NCC已責成中華電信研究能否阻斷手機下載動新聞,但此舉涉違反新聞自由,須跨部門商討。

  專家:沉淪社會新聞無存在意義

  台灣師範大學大傳所教授胡幼偉昨表示,動新聞題材幾乎全是社會新聞,“這種讓社會沉淪的信息,有何存在意義”?台灣政治大學新聞係副教授劉昌德認為,動新聞確有侵犯人權情況,但由縣市政府直接處分也有爭議,NCC應說明或訂定規範原則,不該全由地方政府處理。民眾周正洋說,動新聞的確精致有趣, “但太多社會新聞了,看久讓人很不舒服,多選些不同題材會更好”。

  多個社團今赴《蘋果日報》抗議

  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等團體,今將至《蘋果》抗議,要求壹傳媒立即停止侵害當事人人權的模擬新聞手法,主管機關也應即主動調查,在動新聞未改善前,應嚴格審查壹電視頻道執照申請案。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文昌表示,尊重媒體報道自由與商業考慮,但動新聞易使未成年者產生模仿行為,至少應分級。

  《蘋果日報》總編:會虛心檢討

  麵對各方責難,《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昨強調,動新聞無意測試任何人底線,對外界批評內容會虛心檢討、改善,但動新聞是媒體呈現新聞的一種新作法,盼主管機關尊重媒體在新聞呈現方法上的創新方向與嚐試。另針對台北市府開罰,馬維敏表示,尚未收到裁罰公文,無從響應,對於動新聞尺度問題,內部會再研究。(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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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語:

台北市的官員對於“動新聞”的指責是明顯地無的放矢,為了指責而指責,為了罰款而罰款,因為那是大多白吃飯官員的“職責”--她/他們的“職責”就是“指責”。

“蘋果動新聞”並不是世界上第一家製作和使用動畫新聞的媒體。很多關於科技、自然災害等的新聞報道和分析都用過“動畫”(模擬)的方式,早已不足為奇。動新聞是現代媒體的副產品之一,也是瘋狂的新聞競爭中的自然產物。正如視頻的出現,剛開始人們也是不以為然的,覺得不如電視有價值。可是,今天誰還會否認視頻的存在價值!?

對於動新聞的指責聽起來就像“台灣的未成年(信息消費者)”從未看過好萊塢的恐怖和暴力大片、從未受過互聯網上色情和暴力的負麵影響等等。這種掩耳盜鈴的批評在自詡享受言論自由的台灣是可笑的,因為動新聞和真正的“危害未成年人”的音像製品相比是很無辜的,如未成年人玩兒的電子遊戲,包括戰爭等非常血腥的電玩。

至於“新聞就是新聞,沒有動不動的問題”之類的說法更是老恐龍的思維,又回到了“無線電”和“看書讀報”的年代。一個晶體管無線電收音機完全可以滿足這位“新聞教授”的需求了!

動新聞應該用動畫方式描述一下這樣的“新聞教授”,了解一些她在教授“不動新聞”時的學生表情,如打盹兒、發短信、做白日夢等等。

說“動新聞侵犯罪犯權利”一說更是滑稽!全世界的政府都在侵犯公民的權利,比如那些無所不在的監視攝像機!台北的立委們是否也可以帶頭拆除所有安裝在公共場所的安檢攝像裝置!?

像要求電影電視一樣給“動新聞”上緊箍咒是有情可原的,但是,故意誇大新型新聞報道的“危害”而無視早已存在的、無法挽回的網絡視聽現實就很虛偽和可笑了!因為動新聞不僅僅是為了報道色情狂和變態殺人犯才推出動畫新聞的。但在現實裏,所謂的“未成年人”專門去看那些政府幫他們標明的“三級”、“未成年人禁入”等等的東西。

看了“動新聞”而大呼“狼來了”的台北官員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秀,應該客觀地麵對今天的傳媒現狀。和其它地區一樣,台灣的政治醜聞也層出不窮,動新聞恐怕也讓做賊心虛的政客們和明星要人們感到不安,她/他們隨時都會像老虎伍茲一樣名揚網絡世界,再也無法回避媒體的閃光燈了!(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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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動新聞“學生玩3P、獸父奸幼女”該罰嗎?(視頻) -杂音- 給 杂音 發送悄悄話 (50 bytes) () 12/06/2009 postreply 11:34:12

    隙葩ㄩ隙葩ㄩ雄陔?※悝汜?3P}忤虜潮衿躓§蜆楠鎘?(??) -杂音- 給 杂音 發送悄悄話 (12 bytes) () 12/06/2009 postreply 12:01:55

    台灣現在甚麽都反常得一塌糊塗,還有更胡鬧的啦! -功名塵與土- 給 功名塵與土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6/2009 postreply 13: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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