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4 中國時報 【李文輝/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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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質疑五一二川震豆腐渣工程的大陸維權人士黃琦(見圖,美聯社),廿三日被四川成都武侯區人民法院,依「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名判刑三年;由於美國總統歐巴馬訪華前夕,眾議院甫通過決議呼籲釋放黃琦,此案庭訊早於八月五日辯結,選此刻作出判決,時機相當「巧合」。
曾質疑五一二川震豆腐渣工程的大陸維權人士黃琦,廿三日被四川成都武侯區人民法院,依「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名判刑三年;由於美國總統歐巴馬訪華前夕,眾議院甫通過決議呼籲釋放黃琦,此案庭訊早於八月五日辯結,選此刻作出判決,時機相當「巧合」。
根據總部設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資訊中心表示,黃琦是繼謝長發、郭泉後,第三宗涉批豆腐渣工程、因言賈禍而被判刑個案,另有譚作人尚未宣判。之前兩人同遭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獲罪,九月一日謝長發被湖南長沙法院判刑十三年;十月十六日郭泉被江蘇宿遷法院判刑十年;而京奧鳥巢體育館顧問艾未未為譚作人大力奔走,也遭受非人道待遇。
汶川去年五一二強震導致大量校舍倒塌,五千三百卅五名學生死亡或失蹤,學生家長質疑校舍建築質量有問題,出麵呼籲家屬或媒體獨立調查、協助追究豆腐渣工程的數人,不約而同遭到起訴,而被維權人士或機構認為是當局「槍打出頭鳥」。
據了解,黃琦現年四十五歲,是維權網路「天網」創辦人,川震後撰文揭發豆腐渣工程,於六月間因涉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被捕並遭起訴。成都作家譚作人也因呼籲民間獨立進行川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調查,於三月廿八日被依涉嫌煽動國家政權罪逮捕、起訴。
黃琦於八月五日受審時,法院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不準親人旁聽。律師指出,黃琦身體比以前更差,腹部有兩個硬塊瘤,正為他聲請保外就醫。
黃琦妻子曾麗聆判後強調,法院判處黃琦「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最高刑罰入獄三年,卻連他究竟持有甚麼機密都沒有說明,隻說是「與某件事的相關文件」,「他們甚至連一張判決書都沒有給我。因此,我相信這是為了報復他調查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和其他維權工作。」
川震豆腐渣工程涉國家機密? 黃琦撰文揭發判3年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