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對台導彈的根本目的,是威嚇、阻擋台獨的實質動作。也就是說,萬一由於某些情勢的變化造成台灣宣布獨立,並且沒有和平手段能夠阻止,那麽,這些導彈和別的武器就派上用場了。
所以,大陸這樣做,是為(台獨發展的)形勢所迫,是台獨的潛在威脅這個“因”所造成的“果”,是維護國土完整所必須的。
而現在,台灣的台獨勢力相當高漲,即使藍軍上台了,仍然不能遏製這個勢力,甚至還不敢宣示國家的終極統一。這個“因”沒有去掉,又如何要求大陸單方麵把“果”拿掉呢?
因此,馬英九政府在政治上首先應該做的,是盡力消弭台獨的潛在威脅。隻有當這個潛在的威脅下降到不再構成威脅的情況下,才有正當的理由向大陸要求撤除導彈。
而把撤除導彈作為兩岸和談的前提條件,則是顛倒主次、強人所難,為兩岸的和平發展設置不必要的障礙。
這個條件設的不好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