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法官釋憲案出爐 陳水扁停止羈押希望破滅

本文內容已被 [ 李小白 ] 在 2011-01-08 08:16: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窮盡各種手段,希望離開台北看守所,今天他又失望了。因為大法官會議16日針對陳水扁所提出的釋憲案作出解釋,認為當初台北地方法院把陳水扁的四大貪汙案,移給之前單獨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法官合併審理,並沒有違憲。

去年12月,陳水扁被特偵組依貪汙罪提起公訴,送到台北地方法院後,抽籤決定由一位姓周的法官審理,他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立刻釋放陳水扁,轟動全台灣,雖然經過高等法院發回重新裁定,他仍然再度釋放。

後來,台北地方法院開庭長會議,認為四大案中的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2006年已經由另一位蔡姓法官在審理中,決定把後來這四大案一起移給蔡姓法官一併審理。蔡姓法官開庭後,認為陳水扁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又把陳水扁關起來,所以陳水扁認為這是政治幹預司法,違反「法官法定原則」,聲請釋憲,要求把他的案子交給之前的周法官審理。

但台灣的大法官會議16日就「併案換法官」這件事,做出合憲的解釋,認為可以併案審理;其次,陳水扁要求大法官會議做出緊急處分,裁定把他的案子停止審理並停止羈押,大法官會議則裁定不予受理;但大法官也一併說明,以後法官不能隻因為被告涉嫌觸犯重罪就決定羈押,必須搭配考量有沒有逃亡、消滅證據等因素。

目前陳水扁五度延押關在台北看守所,全案已進入二審,台灣高等法將在這個月23日召開程序準備庭。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